盈余公积是企业的留存收益,是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其中法定盈余公积是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的计提比例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由企业自行确定提取。盈余公积是企业自有资金的一部分。
一、盈余公积的形成。盈余公积是从企业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的,主要包括两部分:
1、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公司制企业的法定公积金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比例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2、提取的任意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非公司制企业经企业董事会批准,也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一般在5%至10%之间,企业可以自行确定计提比例。
二、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企业提取盈余公积主要用于如下几个方面:
1、弥补亏损。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途径主要有,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限为五年,当然也有例外。
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没有弥补的亏损,可以用所得税税后的净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核批准。
2、转增资本。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现实中,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需要强调的是,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无论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用于转增资本,只不过是在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上的调整。
比如,企业六年前发生的亏损100万元还没有弥补,经企业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则会计处理为,借记“盈余公积”100万元,*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100万元。
也就是说,企业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实际是减少盈余公积留存的数额,以此抵补未弥补亏损的数额,并不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也只是减少盈余公积结存的数额,但同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的数额,也并不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
3、扩大企业生产经营。盈余公积的用途,并不是指其实际占用形态,提取盈余公积也并不是单独将这部分资金从企业资金周转过程中抽出。企业盈余公积的结存数,实际只表现为企业所有者的组成部分,表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一个来源。
其形成的资金会通过资产不同的占用形态表现出来,即可能表现为一定数额的货币资金,也可能会表现为一定数额的实物资产,比如存货和固定资产等,并随同企业的其他资金来源所形成的资金进行循环周转,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
总之,盈余公积是从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的,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为,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和扩大企业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