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因挪用资金罪,海南椰岛子公司员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智
12月9日晚间,海南椰岛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出纳林某某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因挪用资金罪
子公司员工获刑6年
12月9日,海南椰岛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员工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4月27日,海南椰岛曾发布公告称,公司自查发现下属公司出纳林某某通过欺瞒、隐匿财务秘钥,篡改审批文件、对账单等方式,侵占单位资金1986.11万元,公司被非法侵占尚未追回的资金约1897.41万元。
为弥补该事项对公司及股东造成损失,公司第二大股东全德能源主动担当,向海南椰岛出具《债务豁免通知函》,豁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1897.41万元,全额弥补因该事项对上市公司造成的资金损失,因此该事件不会对公司造成资金及净资产的损失。
公告显示,近日,法院对上述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某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责令被告人林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897.41万元;查封在案的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某某花园房产一套,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海南椰岛表示,公司股东全德能源已以债权豁免方式全额弥补公司全部被侵占资金1897.41万元,此事件没有对公司造成资金及净资产的损失。被侵占尚未追回的资金1897.41万元,公司已在2023年度全额计提损失,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897.41万元。
依据本次法院判决,林某某应当退还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897.41万元,但因林某某偿还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未来损益影响构成不确定性。
已连续3年亏损
除了内控问题外,近年来海南椰岛的经营情况同样堪忧。
12月3日,海南椰岛发布公告称,公司2024年三季报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10.9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76.56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将会在2024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外,公司净利润已连续三年亏损,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资产负债率为75.69%。结合目前公司经营亏损情况,以及相关诉讼已生效判决待支付金额较大,目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趋紧。
截至12月9日收盘,海南椰岛报9.52元,总市值为43亿元。
页面制作:乔伊
责任编辑:赵新亮
审核发布:木鱼
版权声明
《中国基金报》对本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授权转载合作联系人:于先生(电话:0755-82468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