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近日发布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今年4月1日起将要正式施行。新的《办法》对交通违法记分规则将有重大调整,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在这次调整中,与日常出行息息相关的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以下常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扣分减少。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4、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降为6分。
5、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2分降为9分;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2分降为3分。
6、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降为1分。
除了部分违法行为扣分减少以外还有一些大家日常开车比较常见的违法行为扣分增加。
1、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新《办法》还增加了以前没有的条款,大家需要特别留意。
1、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另外新《办法》中,还有很多的条款进行了变化,例如,在现行计分规定中,私家车超速10%以下不扣分,超速10%不到20%会记3分,而在新规中,改成了“超速20%以下不扣分,除此之外还区分了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的超速处罚标准。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一些原来在高速路上的违法行为,现在在城市快速路上也是相同的处罚力度,除了上述调整的违法行为,新《办法》中还有很多条款进行了增减分或者条款上的变化,还移除了一些旧的条款等,新《办法》的改变,也受到了大家的认可。
市民 武耀文:人们对手机依赖性这么高,这种事故发生率越来越高,我觉得还是有一定作用的,威慑性更大一些。
市民 鳌及时:现在的汽车之类的交通工具发展得比较迅速,对于咱们市民来讲的话,更人性化一些,对于出行也更便捷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