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商业承兑汇票的会计分录怎么写(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流程)

导读:收到商业汇票,企业为了提前拿到款项,并支取一定的手续费,这种情况就是我们说的贴现,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会计分录怎么写,今天让会计学堂小编为您一一讲解!

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会计分录

第一种情况:带追索权

某企业收到购货单位交来的2017年12月31日签发的带息商业汇票一张,面值300 000元,票面年利率4%,承兑期限为5个月。2018年1月31日企业持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年贴现率5% 。

①贴现期=票据期限-企业已持有票据期限=5-1=4(月)

②到期值=票据面值+票据面值×票面利率×票据期限=300000+300000×4%×5/12=305000(元)

③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利率×贴现期=305000×5%×4/12=5083.33(元)

④贴现所得=票据到期值-贴现利息=305000-5083.33=299916.67(元)

借:银行存款 299916.67

财务费用 5083.33

*:短期借款(票据到期值) 305000

第二种情况:不带追索权

除了会计分录,其他都和带追索权的情况一样

借:银行存款 299916.67

财务费用 1083.33

*: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301000(300000+1000)

贴现规定有哪些?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持有人办理贴现须符合下述规定。

(1)《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2)国务院的《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向银行申请办理票据贴现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 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B. 与出票人、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3)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 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B. 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C. 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送单据复印件。

(4)《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29号)第十七条规定,贴现人办理纸质票据贴现时,贴现申请人无需提供合同、发票等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224号)规定,企业申请电票贴现的,无需向金融机构提供合同、发票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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