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的区别(司法解释规定绝对控股股东的定义)

股权类型分为三种:绝对控股型,相对控股型以及不控股型,那么我们便来了解一下这三种类型各有何不同

第一种:绝对控股型

这种分配方式说简单点就是创始人直接占到公司总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不管是在公司运作还是股东会议上对于任何事情都有决定权和否决权,整个公司你就是老大,你的决定就是圣旨,任何人必须遵从。

第二种:相对控股型

这种分配的方式就是创始人占到公司总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50.1%以上),在这种股份比例下,公司除了一些重大事情(合并、分立,变更)需要股东会议投票民主决定,在其他绝大部分事情上还是你做最后决定。

第三种:不控股型

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ABC三个创始人,每个人的股权都没有超过50%,这种类型的分配方式主要适用于创始团队能力比较互补,每个人都能独当一面,负责一个方向,撑起一个部门,所以基本的股权分配比例就相对平均一些。

相信看到这里,很多人都对创业的股权机制以及每种机制的利害关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那么,最后我给广大创业者朋友的一点建议,初创公司一般规模较小,注册资金不大。完全可以采用股权加薪资方式来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公司创始团队每个人的积极性,为了确保每位股东和初期参与者权益,最好在协议中设置一些细节条款,例如,股权转让限制、增加或减少优先认购条款、股东退出方式等多项条款,确保公司在日后的经营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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