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好几位同行提问:我们是律师事务所,我们所得提成律师的社保、公积金费是由个人承担的;我们所的授薪律师,我们律所全额承担他们的社保、公积金费用。
那么这两种情况,我们要如何申报提成律师、授薪律师的工资薪金收入?同时又要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很多财务人员觉得税法规定只能扣除个人部分,处理账务方面感觉无从下手。
律师事务所是合伙企业,通常情况下合伙人、提成律师的收入费用在内部结算方面是独立核算的,我把合伙企业理解为N个个体户的合体,合伙人、提成律师就相当于个体户,那么内部结算自然也要分清对应个人的收入及费用。
授薪律师一般归属合伙人律师团队,律师团队与授薪律师的结算方式通常是包费用后发放实发工资。
因为这两种结算方式,却困扰了很多财税人员,绕来绕去不知如何处理。现在练练通过举例进行实操处理方法。
举例1:A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为提成律师,2022年1月A律师事务所应付张律师提成收入为20000元,应扣张律师的社保公积金费用合计2000元,其中1000元按规定应为公司承担部分,但因为提成律师为独立结算,所以张律师扣除社保公积金费用后,实发工资为17670元(18000-330),假设张律师的专项附加扣除为2000元
张律师申报工资薪金的税前收入=20000-1000
=19000元
张律师应纳税所得额=19000-5000(费用减除)-1000(专项扣除)-2000(专项附加扣除)
=11000元
张律师应交的个人所得税=11000*3%=330元
账务处理分录(注意练练将2万提成收入做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是核算技巧):
计提工资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资 19000
主营业务成本-社保公积金1000(规定企业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8670(包括规定的企业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 1000(规定个人承担部分)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330
付社保公积金费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 1000(规定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0(规定企业承担部分)
*:银行存款 2000
支付个人所得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330
*:银行存款 330
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7670
*:银行存款
特别要注意的是申报工资薪金税前收入的金额实质为19000元
举例2:A律师事务所李律师为授薪律师,2022年1月A律师事务所扣除个税后实付李律师工资薪金收入为14760元(15000-240),李律师个人部分的社保公积金费用合计1000元,因为律所包社保公积金费用,李律师应发工资应为16000元,假设李律师的专项附加扣除为2000元
张律师申报工资薪金的税前收入=15000+1000
=16000元
张律师应纳税所得额=16000-5000(费用减除)-1000(专项扣除)-2000(专项附加扣除)
=8000元
张律师应交的个人所得税=8000*3%=240元
账务处理分录:
计提工资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资 15000
主营业务成本-社保公积金1000(规定企业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4760(包括规定企业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 1000(规定个人承担部分)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240
付社保公积金费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 1000(规定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0(规定企业承担部分)
*:银行存款 2000
支付个人所得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240
*:银行存款 240
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4760
*:银行存款 14760
特别要注意的是申报工资薪金税前收入的金额实质为16000元
账务处理与申报口径已经知道了,那么如果发生上述的情况,又如何在工资表中体现呢,练练通过Excel表格核算应付工资、实付工资、税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