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是什么?企业年金实际上是由企业单位给员工建立的福利待遇,企业年金并不是属于劳动合同法中强制为员工购买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那么企业年金对我们个人来讲,是属于在社保当中额外的一种福利。因为企业年金是由企业单位和个人来共同承担,一般情况下个人承担4%的缴费比例,那么企业单位承担8%的缴费比例,总体12%的缴费比例全部进入到个人账户当中来,它是没有统筹账户的,并且我们将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是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或者说是按月领取,当我们账户里面的钱领取完成以后,那么就不再享受到企业年金的待遇了
通俗点讲,企业年金实际上就是补充养老金的待遇,那么也就是说我们在正常拥有社保养老金的基础上,可以额外获得一部分补充养老金的待遇,这样一来的话我们获得养老金的待遇总额相对来说也就会更高一些。但是企业年金并不是每个单位都会拥有的,一般情况下只有大型国有企业和中央直属的国有企业才会给员工建立企业年金的制度,那么他们这部分员工从单位退休以后才会拥有补充养老金的待遇。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 103号)规定:“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规定:
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因此,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