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现在的经济发展速度是乘上了东风,数据显示,海南现在有70多万退休人员。海南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是如何计发的呢?
丧葬费
企业退休人员2021年9月1日前去世,按照老标准计发,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丧葬补助金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数额发给。事退人员的丧葬费也是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
2021年9月1日之后,企业退休人员的丧葬费计发标准有新规,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发放。
也就是之前挂钩的是平均工资,现在挂钩的是可支配收入了。海南2020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7097元,所以2021年9月1日至年底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是37097元÷12×2=6183元。
当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每年会有上涨,因此,每年的丧葬费标准也会水涨船高。
抚恤
企业退休人员的抚恤金分为老标准和新标准。
2021年9月1日之前去世,抚恤金按照老办法发给,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当月本人2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
2021年9月1日之后去世,那么按照新办法发放,不再挂钩本人养老金,而是跟缴费年限、养老金领取年限,发放一定月数的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其中,缴费年限越长,发放的月数越多,15年发放9个月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多一年就增发一个月,30年以上发放24个月,但是养老金每领取一年,就减发一个月,最低也有9个月。
因此,抚恤金能领多少钱,还是因人而异的,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去世,最少也有37097元÷12×9=27822.75元。
由于挂钩的是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在相同的条件下,不同年份退休,抚恤金也是不一样的。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除了丧葬费和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也是可以申请社保机构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