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武汉二套房首付新政策)

在武汉买房,首先要搞清楚相关政策,比如哪里是限购区,哪里是不限购区?自己是否具备购房资格?首付比例多少等等。2022年,武汉楼市有了一些新变化,买房政策是否也有所调整呢?选房师综合整理了一份2022年武汉买房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武汉限购与不限购区域●

武汉购房有限购区与不限购区,目前武汉主城区全部限购,远城区部分区域限购,限购区域包括: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以及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

其中东西湖、黄陂、江夏区是部分范围限购,具体范围如下:

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以西)。

PS:东西湖限购区2019年有微调,将宏图路以东划为限购区,包含地铁时代云上城等。

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蓉高速以北)。

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以西、府河以北)。

长江新城起步区:规划范围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四环线,面积约58.8平方公里。长江新城起步区范围扩大,北面边界已延伸至四环线,但长江新城楼市限购区的范围并未调整,江北铁路以北的清能正荣府、南德长江城、保亿未来长江城等楼盘依然不限购。

长江新城起步区范围,点击可放大

不限购区域:

蔡甸区(全部)、新洲区(全部)、汉南区(全部)、黄陂区(后湖以北区域包括横店&前川等、汉口北、长江新城起步区中江北铁路以北的区域)、江夏区(五里界、金口)、东西湖区(走马岭)。

●购房资格及首付●

(一)限购区+本市户籍(集体户口视为本市户籍)

套数认定规则:认武汉房+认全国范围内未还清住宅*款(商办产品*款不计算套数)

1、首套房

在武汉无房无*,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房

①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无论*款结清与否),则在限购区域再买房1套,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宅(144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70%。

②不过如果首套房无*款,购买二手房可以视情况按照首套房利率计算(首付仍需5成)。

③如果在武汉市无住房,在全国范围内有1套房*款未还清,一般可最低首付4成。

3、二套房及以上

①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②另在全国范围内有2套及以上住房*款未还清,则不得*款购房。

(二)限购区+非本市户籍

1、买房条件

根据武汉市限购政策,非武汉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买首套住房,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武汉缴纳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且只能购买1套住房。注意:部分区域(如汉阳)不认省直社保。

2、首套房

在武汉无房无*,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二套房

在武汉市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三)不限购区(武汉市户籍与非武汉市户籍政策相同)

只认*不认房:认全国范围内未还清住宅*款(商办产品*款不计算套数)

在不限购区域,理论上首套房最低首付2成,二套房最低首付3成,且首套房、二套房认定规则为“认*不认房”,不论是否拥有武汉户籍及在武汉名下是否有房,只要没有房*,在武汉不限购区购房均视为首套房。

1、首套房:政策层面首付比例不低于20%,以前行情特别好的时候,也有部分楼盘要求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房

在全国范围内名下有一套商品住宅*款的,视为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前几年行情特别好的时候,也有一些不限购区楼盘要求首付比例不低于40%。

3、二套房及以上

在全国范围内名下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宅*款的,可在武汉不限购区全款购买商品房,不得*款。

(四)特殊情况

1、本地有一套房,外地有一套*怎么算?

认本地房,认全国*,以上情况算第二套房,首付5成。

2、本地无房,外地有一套*怎么算?

不同银行政策不一样,一般可执行首付4-5成。

3、本地无房,外地有两套*怎么算?

如符合限购政策可以购房,但不可以*款。

4、本地有1套房,无*款怎么算?

按照二套房政策,首付不低于5成,不过可能可以按照首套房利率上浮比例来执行。

5、两人及以上共同购房,如何认定购房资格?

①两人及以上在限购区域共同购房,共同购房人为非同一居民家庭,如购房人之一为非本市户籍并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之一为本市户籍并在本市拥有2套住房的,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暂停在限购区域向其出售房屋。

②两人及以上共同购房,共同购房人为非同一居民家庭,按共同购房家庭分别拥有一套住房对待。

③住房共有人之间办理部分产权转移的,应先进行购房资格核查程序。未通过资格核查的,如住房共有人系非直系亲属,且产权来源为通过赠与方式取得,应认定为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不予办理交易监管手续;产权来源为其他方式取得,应认定为符合限购政策规定,可以办理交易监管手续;如住房共有人系直系亲属,应认定为符合限购政策规定,可以办理交易监管手续。

(四)公寓和商铺(40年产权的)

首付一律5成(及以上),只能商*不能公积金*款,最多10年*款,利率最低上浮10%,目前一般上浮50%甚至更多。

●购房资格核查操作流程●

第一步

微信小程序搜索“武汉住保房管办事服务”进入小程序

点击“请登录”,进行实名认证

可以选择“微信实名授权”或“人脸识别授权”

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完成实名认证

(注:只能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成员申请,不能帮别人申请)

第二步

登录成功后

点击下方“购房资格认定服务”

进行“网上申报”

第三步

以家庭为单位选择购房家庭类型

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武汉市户籍

则选择本市户籍购房家庭

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则选择非本市户籍家庭

选择不同的家庭类型,需上传的影像件也不同

第四步

以家庭为单位录入家庭成员信息

如果户口本上有曾用名,则需录入进去

是否购房人在选择的时候就需要确认好

后续合同上的购房人就是按照这里的选择进行提取的

对于联名客户,这里可以调整购房人的先后顺序

第五步

上传影像件,根据家庭真实情况进行上传

上传完毕,点击下一步

确认申报信息注意检查所有家庭成员的姓名

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

及是否购房人等信息是否有误

没有问题则勾选已阅读,点击下一步申报完毕

第六步

上报完毕,可以在申报记录中查看审核结果

如果上报之后发现上报的信息有误

可以在申报记录中点击作废再重新进行网上申报即可

#审核资料明细#

#特别提示#

1.区房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48小时内以短信方式反馈申请人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境外个人的购房资格认定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2.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自反馈之日起60日内有效,意向购房人可凭有效的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进行购房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购房资格认定结果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3.意向购房人对购房资格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认定结果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申请渠道或辖区政务中心窗口向辖区房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辖区房管部门自受理之时起48小时内完成复核(法定节假日顺延)。

#武汉市房管局对有关购房资格问题的回答#

①集体户未交社保也具备购房资格

市民陈女士留言咨询,自己的户口属于洪山区集体户口,但一直没交社保,想知道有在光谷区域的购房资格吗?

市房管局交易中心回复称,购房人持本市集体户口的,凭《户口簿》(含集体户口)作为是否本市户籍判断依据。因此,若陈女士持本市集体户口购房,凭《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只要陈女士家庭名下住房套数符合我市限购政策,可在本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

②农村自建房占购房名额吗?

市民张先生留言咨询,他在光谷有一套房,新洲农村的房子还在,去年村里通知要交资料办证,现在的证还没办出来。目前儿子大学快毕业了,想在汉口限购区以自己的名字购买一套房,不知道是否具备资格?

市房管局交易中心回复称,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办〔2016〕159号)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拥有2套住房。

鉴于张先生为本市户籍,新洲区有一套自建房未办证,因此只要通过购房资格认定系统查询张先生家庭名下只有一套住房,根据我市目前限购政策,具备在我市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资格。

③个税缴纳有这些情况不影响购房

市民张先生留言,作为外地户籍,个税缴纳需要达到什么标准才可以具备购房资格?近期出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个税“实缴(退)金额”为0的情况是否会有影响?

市房管局交易中心回复称,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办[2016]159号文)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限购范围购买首套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2019年1月后,购房人提供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个税“申报日期”连续、“实缴(退)金额”为0、“入(退)库日期”出现断档的情形,可视为正常予以受理。因此,张先生这种情况,可正常予以受理。

④社保断缴后及时补缴影响购房吗?

市民宋女士留言反映,因公司裁员,仅缴了8月份社保,9月份出现断缴情况。原本还有14个月就连续缴纳满两年,想知道找代缴机构及时补缴的话,是否影响购房资格?

市房管局交易中心回复称,根据宋女士的表述,其为非本市户籍,在武汉缴纳社保。因公司裁员造成2021年9月份社保无法缴纳。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办[2016]159号文)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限购范围购买首套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

因此,若宋女士通过代缴机构将9月份社保补缴后,社保部门共享给市房管局关于宋女士的“武汉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个人专用)”、“缴费类型”显示为“正常”字样的,可予以认定。

⑤还建房是否占据购房名额

市民提问:名下有一套汉阳区的商品房,还有一套武昌的还建房,今年初已办房产证。想咨询现在还能在限购区域买新房吗?

武汉市房屋管理局回复称,购房资格按申请人名下已登记、已预签约、已网签和已备案的住房套数予以核查。市民A现名下在本市已拥有了2套住房,因此,不具备在本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资格。

特别提示:如果还建房已做过备案登记或已经办了房产两证(不动产证),即算入家庭房屋总套数,超过2套则无法在武汉限购区购房。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