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税前扣除比例(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和标准)

亲,您知道哪些常见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中是不能扣除的?今天就为您盘点下:

超限不得扣除。

“三项经费”,以工资总额为依据,福利费超过14%,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工会经费超过工资总额2%,超过部分不得扣除;职工教育经费超过8%,超过部分只能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例如A公司当年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为1500万元,那么A公司当年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的限额为1500*14%=210万元;工会经费当年税前可以扣除的限额为1500*2%=3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当年税前可以扣除的限额为1500*8%=120万元。(ps:职工教育经费超出的部分是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的。)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了特殊规定,一般超过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不得在当年度扣除,准予在以后年度扣除。例如B公司当年实现销售(营业)收入为5000万元,那么B公司当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可以扣除限额为5000*15%=750万元,如果B公司当年实际发生的广告费为900万元,那么超出的150万元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除了特殊规定,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不可以税前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例如C公司2021年会计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那么C公司当年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可以扣除的限额为1000*12%=120万元,如当年C公司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捐款160万元,超出部分40万元可以结转在所属期2022-2024期间税前扣除。

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不可以税前扣除。例如D公司向非金融企业H公司借款2000万,约定借款年利率为8%,但金融企业(主要为银行)同期同类*款利率为6%,则D公司当年只能按后者标准计算年利息支出扣除限额,即2000*6%=120万可以扣除,超出部分160-120=40万元是不得税前扣除的。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超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不可以税前扣除。根据目前相关政策规定,以上两种保险费,可分别在不超过当年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扣除。若E公司当年职工工资总额2000万元,则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扣除限额均为2000*5%=100万,超出的部分不得扣除。

常见的直接不能扣除的。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依照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可以税前扣除。

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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