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职工医保,通常都是有医保个人账户的,里面每月都会划入一笔钱。如果是跟着单位的参保人,那么医保个人账户由职工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划入两部分构成;如果是个人参保,那么以当地规定比例划入。
很多人想知道,这笔钱是否可以取出来自由使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通常是不可以的。
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如何使用?
一般来说,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只能本人在定点医院和药店看病买药。
不过最近很多地区扩大了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比如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的《通知》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由本人使用,扩展到家庭成员共济使用,2021年8月1日起,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展到,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发生的由各人负担的费用。
哪些情况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取出来?
需要注意的是,当前,有的地方规定医保卡里的钱是可以取出来的。比如北京地区,与部分城市的医保个人账户不同,北京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资金是开放的,这部分资金每月会打到职工关联的银行存折账户中,参保人可以取现金并由个人支配。
目前,大部分地区医保个人账户的钱都是不能取出来的,通常只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
一是参保人死亡以后,凭相关的死亡证明,可由家属或是法定的继承人继承,医保部门可以将社保卡内的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打到家属指定的银行卡上。
二是参保人出国定居的,凭相关出国定居的文件资料或是证件,可以申请将个人账户冻结,社保卡里个人账户的钱可以一次性打到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取现清零。
三是异地转移医疗保险关系。比如从深圳转到重庆,在转移医疗保险关系时,如果在深圳的社保卡里个人账户有钱的,可以一次性将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给本人,只转移缴费年限,也可以将个人账户随同缴费年限一同转入重庆。
各地的医保政策可能有所区别,建议大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