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是财产在火灾中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砸压、辐射以及在灭火抢险 中因破拆、水渍、碰撞等所造成的损失。在统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时,不同类别的财产,在损失计算中的价格取值原则有所不同:
1.对实行政府定价(包括工程定额)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按政府定价计算;
2.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按照规定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确定价格;
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参照同类物品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4.对生产领域中的物品,如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按成本取值;
5.对流通领域中的商品,按进货价取值;
6.对使用领域中的物品,按市场价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