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不承认劳动关系最好的办法)

最近接到不少朋友咨询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我想简单跟大家沟通交流一下,看看能否帮助各位朋友。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由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一种法律关系。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定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一般来说只要有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委或者法院都会认定劳动关系,特殊情况除外。我想主要说一下,关于没有书面合同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的问题,这样在很大程度上能帮助到一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遗失或被用人单位掌握的朋友。

第一,工资发放记录。因工资发放有特殊的规律,比如金额和时间较为固定,与一般的资金流转比如借*或者报销有着明显不同,对方不认可的话,仲裁员或者法官都会让对方举证并做出合理解释;第二,考勤打卡证明,一般劳动者都是需要正常进行考勤,有的是指纹打卡,有的则是钉钉打卡。指纹打卡原则上比较难取证,因为该记录往往由用人单位掌控,但是钉钉打卡记录是可以通过录屏等方式保存下来。;第三,社保记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是有为员工上社保的法定义务,因此社保记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第四、工服、工牌或者上级安排工作的记录。劳动者在工作期间,要注意保留与领导之间的沟通记录,同时保留日常单位发放的工服、工牌等,有助于劳动者认定劳动关系。

同时,我需要提示各位劳动者,并非具备某一项就可以认定劳动关系。我个人建议,在没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最好可以搜集上述二至三项以上的证据。

友情提示,一旦认定劳动关系,劳动者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经济赔偿金以及其他劳动者应当享有的相应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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