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品多少可以立案(贵重物品遗失的处理步骤)

遗失物品立案标准: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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