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这里是什么意思呢?在前几篇的文章中,讲解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有两种,分别为成本法和权益法。现在我们要说的就是随着你持股比例的变动,有的时候可能由成本法转到权益法,有的时候需要由权益法转到成本法;甚至有的时候还需要和持股比例特别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去划分,那这样的转换我们怎么处理呢?
成本法转权益法
成本法转权益法,典型的一个情况就是减资了,假设原来我持股比例60%,用成本法进行核算,现在我卖了部分股权,剩40%的持股比例,那现在我只能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了。
因处置投资等导致对被投资方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的,应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这也就是我前面说的,你卖了部分股权)应分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进行会计处理。本章我们主要讲的是在个别报表中的处理。
个别财务报表的处理
视同原投资在最初就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然后追溯调整相关项目,其具体追溯调整步骤如下:(这里面我们要强调一点,他要进行追溯,怎么叫追溯呢?实际上就是说,我把一部分股权给卖了,剩下另外一部分的改按权益法进行核算了,那剩下这一部分你假设他从当初买的时候如果就是权益法的话,他该怎么做账?然后和你现在你原来成本法下做的账比一比,看有哪些差别,看差了哪些,你给他补一下,该调的给调过来;按权益法走就行了,这就是咱们所说的追溯的问题,思路就是从一开始就是权益法该如何做账)
第一:考虑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剩余投资在初始投资时点的投资成本与初始投资时应享有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计算差额,如果是正差,即体现为商誉,如果是负差,即体现为负商誉,一般应调整留存收益。
什么意思呢?大家想一下,我们讲权益法的时候怎么讲的?是不是我在权益法下,刚一买进来就得有个比较,先有初始投资成本,我花的钱和所享有被投资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做对比,是大还是小啊,大了不调整,小了得补一笔;当时讲的时候补到了营业外收入,大家有印象没?
那现在一样的问题,就是你处置完了一部分,剩下的一部分咱们不是假设他一开始就是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吗?那你原来在成本法下,买完了可没有比大小这件事,那权益法下的有这件事啊,那你的把这件事得考虑以下,看他需不需调,要是正的,不用调,要是负的,该补的你得补回来。但补的时候,我们一般调的就不是营业外收入了,而是留存收益。这个是怎么回事呢?营业外收入本来是损益类账户,你想,一般的这种长期股权投资那我持有期限不可能一年以内,很显然一般都是跨年的,那这样的话,你要是调整的时候,走入本期的营业外收入那就不合适了,影响本期的损益,影响本期的利润,这就不合适了,他应该影响的是以前年度的,那这样,咱们营业外收入作为损益类科目,在以前期间的时候早都转入利润分配啊,盈余公积当中了,也就是我们这说的留存收益。所以,你在这调的是留存收益,你不能调本期的营业外收入。
第二:考虑初始投资时点至减少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及分配现金股利的影响。
对于在此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投资方应当按照权益法核算原则,一方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一方面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在此期间分配的现金股利,作享有的净利润冲减即可。
那这说了半天,讲了一个什么问题?实际上我们权益法下的时候,被投资单位一实现净利润,我们投资单位是要做账的,而成本法下没有做账,那成本法下你做的只是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你才做借:应收股利*:投资收益;而我们现在要按权益法来算呢,那权益法被投资单位以实现利润,我们记得做账:借: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投资收益;等对方真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时候,借:应收股利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那这样的话,你得对这个差的调过来;
举例说明:
例如被投资企业A实现净利润100万,实际宣告发放现金股利80万,在成本法下,分录为:借:应收股利(80*我们的持股比例40%)*:投资收益 32
在权益法下:实现利润的时候:借:长股投—损益调整 100*40% *:投资收益40,等真正宣告发放股利的时候:借:应收股利(宣告发的80万*持股比例4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2(80*40%)
这样你可以看到,原来你是按成本法做的,成本法下我们确认了一项应收股利,在权益法下,我们也确认了一项应收股利,那就是等于原来在成本法下做的没问题,那应收股利咱们就不调了,那然后呢?在成本法下我们*方有投资收益,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方金额为按被投资公司宣告发放股利80万乘以我们的持股比例40%出来的,而在权益法下,*方的投资收益是按实现的净利润100*持股比例,那大家看一下,投资收益在成本法下和在权益法下是不是还差一块?那我们还需给他补一块投资收益,就是需要*投资收益;;在成本法下就没有什么账了,而在权益法下,还有一个科目呢,在权益法下,还有一个借方的长投-损益调整40万,还有一个*方的长投-损益调整32万,而借*方的长投-损益调整也差了一部分,我们也得把这部分补出来。
大家注意下,考虑初始投资时点至减少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及分配现金股利的影响。这里的初始投资时点至减少当期期初,所谓减少当期期初的就是咱们今年年初之前,但调的时候,大家注意一点,调的时候别走投资收益,因为这块是以前年度的,就到今年年初。如果这块你真调,调长期股权投资,补上来一个长期股权投资,另外一边补留存收益(意思是你得补以前年的。)
那么今年度的呢?也就是我们这的第三点说的
第三:考虑减少投资当期期初至减少投资时点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及分配现金股利的影响。这个就是今年度范围内的了。调整方法是一样的,你一方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另外一方面确认投资收益就行了。因为这是本期的,咱们就直接走本期的损益类账户就可以了。
第四:考虑被投资单位发生其他综合收益等反映在被投资单位账面上的净资产变动的影响。这个意思就是说被投资单位如果发生过像其他综合收益等等的变动,那咱们权益法下是跟着要做账的,而原来在成本法下,这个账你是没体现出来的,现在按权益法调的时候你要给他补回来这笔分录。
对于这部分内容,投资方应当按照权益法核算原则,一方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一方面确认其他综合收益或资本公积。(你得看对方调的是什么,如果对方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是资本公积,我们也做资本公积,如果对方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是其他综合收益,那我们也做其他综合收益。)
第五:除上述内容外导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在初始投资与减少投资两个时点之间变动的因素影响不做处理。这条的意思就是说,除了咱们上面说的四点外,别的就不用调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