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形势,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下称《条例》),为宝爸宝妈们准备了一大波生育福利。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也就是说,这一波福利,即日起就可以享受了!
为了更好地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宝妈们休产假,宝爸们可以休15天护理假。同时,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浙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