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就是白送房子?其实不然,被赠与房产还要缴纳税费的,今天就来讲讲房产赠与的那些事~
什么是房产赠与?
房产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拥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受赠人必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才能办理房产赠与手续,要以家庭为单位审核受赠人的在京购房资质。
房产赠与缴纳什么税?
以下几种情况的赠与不用交个税和增值税,需要交契税3%,另需缴纳0.05%的印花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再次转让时:“原值”为赠与人购买时的原值,购房时间以受赠前为准。
注:直系亲属赠与,即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无需办理《赠与公证》(需提供关系证明)。
非直系亲属赠与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个税:全额20%
增值税:
普通住宅:满2年 免征,不满2年 全额5.3% (远郊区县为5.25%);
非普通住宅:满2年 差额5.3%(远郊区县为5.25%),不满2年 全额5.3%(远郊区县为5.25%) ;
契税:3% ;
印花税:双方各0.025% 。
再次转让时:“原值”为赠与人购房时的原值,购房时间以受赠时的时间为准。
具体税费征收各区税务机关略有差别,以税务实际核算为准。
温馨提示:
赠与过户时如公房、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等房产,需缴纳土地出金、综合地价款等相关费用。受赠人需有购房资质(夫妻之间、父母赠与未成年子女无需审核购房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