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过申请执行经历的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过一段时间,工作人员会联系自己说案件已经被“终本了”。
这不免让人心慌,钱没要到,自己的案子咋还“终本了”呢?
再者,“终本”是什么意思?没要到的钱怎么办?还能不能继续要?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终本”的事。
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我们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院裁决以后,会出具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要求被告履行义务。被告如果没有按照法律文书的要求履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并根据法律规定采取了其他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就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
所谓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主要是指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
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通俗说就是没有时间限制。
同时,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通俗的说就是被执行人仍然要继续还钱。
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法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啰啰嗦嗦这么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其实就简单一句话:暂时没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