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清这些社保问题
让您退休无忧
企业职工退休当月还需要缴纳社保费吗?
当然需要哦!
按照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费是按月缴纳的,到龄当月申请办理退休的单位的在职员工,单位应为其缴纳社保费。
身份证和档案年龄不一致,退休按哪个算?
按档案年龄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按月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计算缴费年限,缴费满15年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之日(2014年2月21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从2014年2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怎么转移接续?
按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规定,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就业时,由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后续转移手续。
非户籍地参保满10年,退休时应该在参保地领取养老金,还是在户籍所在地领取?
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证明材料有什么用?具体是哪些?在哪里开证明材料?
按政策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持灵活就业证明及相关材料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劳动者可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书面承诺”的方式,办理相关登记。
具体办理地点和办理方式,请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社会保险已经支付了15年,在这些情况下无法领取养老金
1、未按时参加养老金认证的养老保险账户,每年都要进行再认证,否则,养老金将暂停发放。
2、移民国外的人也将停止发放养老金。
3、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劳动教养的,不能享受养老金的,如果拘留结束,养老金将得到恢复。
4、下落不明6个月以上的家庭成员报失或者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的,也将停止领取养老金
产假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享受
产假津贴=产假工资的替代部分,产假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重复享受,以领取较高者为准。当然,如果有用的单位愿意发送两份副本,也不错,如果有这么好的单位,请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