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单位:(“甲方” )
法定代表人:林民东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客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手机): FAX/E-mail:
考虑到乙方在中国大陆从事 A股股票投资的合作服务,且甲方已向乙方说明其具备提供此项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为乙方提供此项服务,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合作服务订立本协议。
一、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的含义如下:
《适用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合同”指本协议各方在年月日以方式签订的《投资合作服务协议》;
(c)“服务”是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为完成协议中规定的项目所做的工作;
(d)“股票 A、股”指中国上市公司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票。
服务类型:甲方独立操做。
2.1乙方出资万元,委托甲方(资金少于五千万)在北京为中国大陆A股提供投资价值分析和操作;
2.2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乙方分析和操作中国大陆A股股票的投资价值。
3.利润分配、交货时间和方式
甲方保证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每年获得30%的收益(记:投资1万元,1.3万元。若发生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到期10天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本金加30%的收益退还给乙方,其余收益归甲方所有。
4.责任和义务
4.1甲方义务
A.甲方应竭尽全力以高效率和经济的方式,按照专业机构认可的标准和做法,履行服务和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协议时不得为个人利益挪用款项。
(d)甲方应负责服务的工作量、完整性。
(e)未经乙方授权,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让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4.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a)按本协议规定按时、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润。
为甲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任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或期满后,不会因乙方或其代理人的过失、过失或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
5.保密性协定
5.1甲方保证并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和执行过程中,为乙方提供本协议所规定的服务期间,对乙方的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和其他有关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5.2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披露甲方根据本协议提供的中国大陆 A股股票投资研究分析或运作等内容。
6.特别协定
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类别为乙方提供投资分析及运营服务。
7.更改、终止和解除协议
7.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况,本合同自动终止:
(a)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
(b)本合同期满。
7.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操作账户。不因任何原因而要求撤销本协议并退还所需资金。
7.3甲方如发现乙方擅自泄露或泄露其所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意见和操作之内容,或泄露给他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协议的生效和其他事项
8.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8.2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公证方、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 署: 签 署:
年月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