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5月31日之前,企业都需要按照税法规定对上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实际应交的税额应当与已经预缴的税额相比,多退少补。由于企业按年轧账,汇总财务报表数据,财务报表上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均是按照上年度末的数据进行计提计算的,与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实际金额有所出入,因此,汇算清缴后,往往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以对个别科目进行调整。
汇算清缴退税
如果企业汇算清缴后,发现实际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少于已经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注:以往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不退税,而是用以抵减以后年度的应纳税额,但根据国税总局2021年34号公告的规定,2022年办理2021年汇算清缴时,多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税务机关也应当及时给纳税人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因此,会计分录如下:
1.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补税
如果企业汇算清缴后,发现实际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多于已经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则企业应当补税,会计分录如下:
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补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