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碰见过车位管理费未按时缴纳,车辆被限制不能正常自动开闸进出小区的情况?
近日,家住杨家坪的于先生给房市记者爆料,他去年花十多万在小区购买了一个产权车位,但前几天因忘缴纳车位管理费,车辆被物业限制出小区了!
物业表示,如果马上补交车位管理费的话,车辆就可顺利进出。但若一直拖着不缴费,车辆将一直按照临停进行收费。
于先生就纳闷了:自己购买的产权车位,就拥有停车的权利,物业凭什么通过门禁系统限制业主车辆的出行?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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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了小区停车位,为什么还要交纳车位管理费呢?
车位管理费即物业公司或停车管理公司针对停车场的停车管理收费。
实际上,不仅小区的公共区域需要人管理,停车位也是需要人管理的,构成小区车位管理费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管理服务人员的费用;
2、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养费用;
3、清洁卫生费用;
4、秩序维护费用;
5、法定税费等。
其次,车位管理费和物业服务费是分开的。
物业服务费主要是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的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业主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但购买了住房的业主并不一定购买了停车位,因此,车位管理费不包含在物业费里面。
简而言之,一个管人和社区,一个专项管车辆。
并且,只要购买了产权车位,从购买之日起,不管你有没有使用该车位,都必须缴纳每一天的费用。
虽然法律并没对车位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作出明细,但车位管理费一般在50~120元/月,重庆大部分小区都收取的80元/月。
房市记者翻看了自家物业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在第三十五条约定,不管是出售还是出租,每个车位所有者应按80元/个/月的标准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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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未缴纳车位管理费,物业限制车辆出行的现象在重庆多个小区都存在。这样的情况,似乎也成了某种约定俗成。
家住照母山一小区的谢先生称,针对车位管理费,他都是按年缴纳的,一年算下来,共960元,也算可以接受。
“这个费用是应该缴纳的,如果不提前预存的话,就会按照临停来收费,最终还是要给两边的费用,更不划算。”谢先生表示,金额也不大,每次都会主动缴纳。
黄女士的小区有一个专属的产权车位出入口,平时进出非常顺利。
有一天早上,黄女士在出小区时,车辆怎么都识别不了。找到物业询问后,才知道原来是之前缴纳的车位管理费已经到期了。
经过这一次折腾,让黄女士在一次重要的会议上迟到了。从此以后,黄女士都是提前一年缴纳车位管理费,生怕这样的事再次上演。
在有些小区,物业还会贴出公告,直言:如果不按时缴纳车位管理费,车辆将无法进入地下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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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是典型的物业收费和门禁系统挂钩的做法。
车辆不交管理费,限制车辆出入小区。这样的做法和“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将业主挡在门禁之外”是同一种行为。
然而,物业这样的行为,大部分人都表示并不合理。但往往又因为这个费用的基数小,不愿参与过多的拉扯。
目前还存在一个争议就是,物业费不及时交,过一个月,过半年,甚至过一年再补交,都行。延迟缴纳费用,现实真正会收取滞纳金的并不多。
如果是车位管理费,晚交一个月,就要多支付一个月的临停费用,有些双向收费的意思。
“既然买了产权车位,物业为什么不是对未交的管理费增加滞纳金,而是收取停车费?这样的惩罚方式太不可合理了!”有业主提出。
对此,有物业人员表示,“平时物业收费太难了,滞纳金也好,临停费也罢,主要目的都是提醒业主缴纳管理费,这样能让物业收费变得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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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限制出行的方式收取管理费,物业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对此,房市记者咨询了北京金开(重庆)律师事务所刘勍律师。
目前来说,物业服务公司对业主产权车位收取的管理费主要参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执行。
业主已购置的车位享有物权,物业公司无权妨碍产权人行使其权利。
根据《民法典》944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这里自然也包括物业服务公司不得采取阻碍业主的车辆出入小区的方式催收物业服务费用。
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物业服务企业侵犯或者越权限制业主权利的,由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纳入企业信用档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