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这一免税政策面向小规模纳税人,与《政府工作报告》中“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一脉相承,利好小微企业。3月25日,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举措的标志性意义是“免征的感觉”,让小微企业完全地轻松上阵,不再有税费的压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公告截图
小微企业能有更多现金流,可腾出经营活动资金
张连起说,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是我国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疫情之下,小微企业面对的现金流量的困境最大。这一政策能给小微企业提供现金流量,小微企业可以就此腾出资金做人工费、房租或者材料费,给经营活动提供资金。对适用3%增值税税率的小微企业实行免征,是对小微企业的重大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则认为,增值税抵免的举措和个税优惠政策等组合起来,能共同发力、降低负担。这些政策的组合,最终能焕发经济的活力,培养税基并涵养税源。
“小微企业是带动就业的主力军,面向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不只是保市场主体,也是保就业、保民生。”张连起表示,疫情持续三年,小微企业受疫情的冲击最大。只有铺天盖地的小微企业活得好,中国经济才能行稳致远。
疫情以来,面向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出台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政策始于疫情初期经济受影响最严重的湖北省。2020年3月,国家对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实施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其他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税率也由3%降为1%。而后,我国将该优惠政策延续至2021年12月31日。并于2021年4月1日起将该政策统一为全国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的征税率。
事实上,疫情发展持续至今,面向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不断地出台,力度一再提升。
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2022年3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两个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提出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等税费。随后各省陆续落实这一政策,江苏、福建、黑龙江等多省份顶格减征。3月21日,财政部下达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转移支付财力补助4000亿元,用于地方保障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
3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明确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免交增值税,算下来一年可少交数万元税
“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做得比较大,可以在这个政策下一年少交几万块钱税,甚至可以占到一个企业全部应交税费的90%。”某地税务局负责企业税务征收的一线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刘俊海表示,减税降费是个系统工程,在财政能承担的限度之内,推出这样的免税政策已经难能可贵。下一步应当推行结构性的税费改革,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将来都可以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增值税免收利好小微企业,但对于商户开专票和普票存在差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管事项》中提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此,负责企业税务征收的一线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增值税专用发票自有抵扣功能,而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因此会在免税政策上存在这样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