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药厂所需的专业知识有哪些
制药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大学生 企业看重能力素质,渴求复合型人才 发表时间 2008-8-29 11:30:02 阅读(260) 中国教育报 gjy
制药工程专业是近几年内快速发展的新兴专业,在某些方面尚存在着缺陷。为了解制药行业以及制药企业当今的人才需求状况,从而完善学校的专业培养方案,使在校大学生能够明确目标、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江苏大学药学院曾专门组织暑假社会实践小分队对扬子江药业集团等五家制药企业和江苏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等两家医院进行走访调查,与高层管理人士进行密切交流。
企业看重能力素质,渴求复合型人才
大学生勤奋踏实、认真负责等基本素质日益被企业看重,综合能力强也成为企业对大学生的基本要求。扬子江药业集团制造部沙琦部长指出大学生应着重培养主动学习的态度及对问题进行观察分析、归纳总结的能力。大学生在学校时要力争在班级或社团中获得一席职位,如果不能,那便积极主动地参加班级和社团的各项活动,不管做什么都能起到锻炼自己的效果,培养自身的工作协调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增强团队意识,因为团队精神对企业和自身发展都尤为重要。
在企业看来,制药工程专业毕业生主要定位为制药企业的生产岗位,只有很少一部分学生从事质量检验和研究性质的工作,但在生产部门的工作者会择优向管理人员转变,因为管理者需要对生产流程有一定的了解。根据自身的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可能成为车间的管理人员,乃至企业集团的高层管理人士。同时,各企业管理人士表示,如果学校能够培养制药工程与管理、营销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将会受到企业的极大欢迎。
调查显示,企业中西药的生产比例以及医院的中西药流通比例都大约为1∶3。虽然中西药的发展存在着明显差距,但中西药在各企业中都有生产与发展,两者都不容忽视,因此在校学生在选课学习时两方面都要学,不可偏废。同时,现代社会知识更新速度快,在大学里主要学基础和方法,走上工作岗位后才能真正学到先进而又实用的相关技术知识,因此,如果大学生在学校具备了扎实的综合性知识基础,就可为将来的工作或继续深造作好铺垫。
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就业准备莫盲目
通过考证来提升就业能力、增加就业砝码,是许多大学生的心理期待,但其中大部分人的证书在求职过程中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扬子江药业集团管理人士表示,除了考虑本专业所需的相关证书,并不太需要其他社会上盛行的形式化的证书,因为证书多并不一定代表一个学生有多优秀,反而可能会反映出该生自身定位不明确。例如,对专业知识与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而言,需要的是管理人的能力,而不是一张业余的工商管理类的证书就能说明问题的。因此,在校大学生要首先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再结合自身优势,有计划地获取能起到根本性作用的证书,否则只是徒劳而已。
大学生在校时要能够主动进行初步的职业生涯规划,明确自己适合什么职业,根据自己的发展方向,学习相关领域的知识,不要局限于皮毛,尽早积累就业资本,这在招聘时将会使你崭露头角。如果你想成为一个管理人员,那你就可以读一些最新的有关GMP的专业知识和药品生产管理类的书籍,要多看书、多交流;如果你有营销方面的专才,除了要有营销人员特定的素质,还要通过选修课和书籍来汲取相关知识,最重要的是需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只有如此才可以把你推销的天赋淋漓尽致地施展出来,因为营销人员的专业理论是说服客户的底牌;如果你拥有研发人员的优势,你要尽可能地了解药品发展的新动向与新技术,让自己对药品研发有初步的认识。
大学生要着眼长远,心浮气躁要不得
受访企业表示当今大学生在择业、就业方面有着一些不成熟的表现,譬如说频繁“跳槽”的现象。现在的大学生与以往相比,团结合作、吃苦耐劳的精神都有所欠缺,往往不满足于底层的工作,恨自己的才能得不到发挥,不愿付出却奢望得到更多,这种眼高手低、心浮气躁的状态也许就是频繁“跳槽”的源头。
企业管理人士表示刚毕业的大学生在一两年内不宜频繁更换工作,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频繁“跳槽”不仅对企业有危害,对自身也是不利的,是一种不诚信的表现,会给进一步就业带来困难。扬子江药业集团制造部沙琦部长总结了大学毕业生频繁“跳槽”的两点原因:“其一企业本身发展不好,管理不正规,制度不严格,用人不公平,存在诸多问题;其二毕业生由于在校时的职业规划不完整和心态未调整好等原因,出现眼高手低、浮躁的状态,过高的期望值与现实不符。”
2.药品生产技术是什么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
培养从事疫苗、血液制品、蛋白与核酸药物、分子诊断试剂、天然药物等生物药物以及功能食品与添加剂、动物药、农药、生物医学材料等相关产品的生产、检验、营销和开发辅助工作的专业人才。
1、主要课程
有机化学、无机及分析化学、生物化学、微生物技术、发酵技术、化学制药技术、生物制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物分离纯化技术、药品检验技术、制药设备、制药GMP等。
2、就业方向、就业岗位
就业方向:从事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操作、生物药品生产操作、药物制剂生产操作、新药品小试实验、药品分析检验、药品生产管理等工作。
3.药品生产这个专业前景怎么样
药品生产这个专业无疑非常好,因为现代人注重身体健康,但同时又有许多新发病症出现,这就需要各种药物的研发来控制病情,所以药物生产这个专业是很有发展前景的,甚至可以造福全人类。
药品生产需要严谨而认真,不能出现一丝的马虎,否则会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因此,学习这个专业的学生不能毛毛躁躁,而且必须要学到点,不能只是学到皮毛就觉得已经出师,这样很可能会危害很多患者的健康。
学习药物生产这个专业,将来可以有许多就业方向,既可以自主研发有助于人体健康的药品,也可以尝试到医院的药库房工作,当一个药师不但有丰厚的工资,也能给患者带来曙光和福音。我有许多亲朋都是做医生的,他们都很遗憾当初没有学习药品生产这个专业,因为学习这个专业后,可以更了解药物的特性,这样针对不同患者的病情,可以给他们安排不同剂量和不同周期的药品。
4.药品生产技术学什么啊,专科就业怎么样
学习范围:
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药学基础知识、药品生产单元操作、药品分析检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等;专业方向课程包括化学制药小试、化学制药项目开发、生物制药小试、生物制药项目开发、固体制剂制备、液体制剂制备等。
就业前景:
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医药健康产业,该产业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对人才的需求大量而持续。本专业作为省优势专业,在行业内和社会上的影响力与日俱增,每年有浙江海正药业等十多家省内知名上市医药企业上门进行专场招聘,就业率常年保持在100%,毕业生供不应求,分布在省内药品生产、药品销售、医药化工品检测等企事业单位。
工作范围:
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操作和基层管理工作、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产品小试开发和工艺设计助手工作;生产企业和检测公司的产品质量检测和质量管理工作;医药公司、零售药房等单位的药品销售工作。
就业岗位:
1. 初始岗位:生物技术制药岗位群,即从事动、植物细胞培养(包括微生物)的大规模培养、发酵及其产物的提取、分离和纯化等生产操作技能岗位等,对应职业工种有发酵工程制药工。
2. 相近岗位:生物药物的制剂、质量检验和控制等岗位群以及医药类与本专业相关的其他岗位,即药物制剂工、药物检验工、医药购销员等。
3. 发展岗位:经过一定的经验积累,学生在药品生产企业可从事管理领域工作,如:技术员或工艺员工段长或班组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等。
5.专科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毕业能做什么工作
专科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毕业可以在医药公司、制药企业、精细化工、医药研究等部门从事药品营销、医药代表、OTC代表、药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1. 专业介绍:药品生产技术是关于药品的一门科学,它涉及药品研发、制造及其配制和贮存,以及药品特征、纯度、成分和功效的检测;同时还是研究药物剂型的基本理论、处方设计、制备工艺、质量控制和合理使用等内容的综合性应用技术科学。任何药物在临床使用前都必须制成适合于患者的安全、有效、稳定、使用方便的给药形式,即剂型。
2. 就业前景:毕业生取得国家行医许可之后,大多成为开业药剂师,或者在公共药房担任药剂师。另外还有一部分毕业生进入医院、药剂工业、检测机构、联邦国防军任救护军医、公共管理机构、大学、化妆品生产行业、洗浴清洁品行业、植物保护和肥料生产行业等,就业前景还算好。
3.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在医药院校、药物研究机构、企业新药研发中心、医院临床药学研究中心、药检所等从事药物制剂设计、研究与开发等工作;也可在各类药厂、医药公司从事药品生产、检验或销售工作。
6.药品生产企业关键人员应具备什么条件
你好,依据GMP2010年版对关键人员的要求
第二十条 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
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兼任。应当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干扰。
第二十一条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为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生产药品,企业负责人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保证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
(一)资质:
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生产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二)主要职责:
1.确保药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贮存,以保证药品质量;
2.确保严格执行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操作规程;
3.确保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经过指定人员审核并送交质量管理部门;
4.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5.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
6.确保生产相关人员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第二十三条 质量管理负责人
(一)资质:
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一年的药品质量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二)主要职责:
1.确保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符合经注册批准的要求和质量标准;
2.确保在产品放行前完成对批记录的审核;
3.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的检验;
4.批准质量标准、取样方法、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管理的操作规程;
5.审核和批准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变更;
6.确保所有重大偏差和检验结果超标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处理;
7.批准并监督委托检验;
8.监督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9.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确认或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确认或验证方案和报告;
10.确保完成自检;
11.评估和批准物料供应商;
12.确保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投诉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
13.确保完成产品的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提供稳定性考察的数据;
14.确保完成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15.确保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通常有下列共同的职责:
(一)审核和批准产品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等文件;
(二)监督厂区卫生状况;
(三)确保关键设备经过确认;
(四)确保完成生产工艺验证;
(五)确保企业所有相关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六)批准并监督委托生产;
(七)确定和监控物料和产品的贮存条件;
(八)保存记录;
(九)监督本规范执行状况;
(十)监控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
第二十五条 质量受权人
(一)资质:
质量受权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质量受权人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并经过与产品放行有关的培训,方能独立履行其职责。
(二)主要职责:
1.参与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内部自检、外部质量审计、验证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活动;
2.承担产品放行的职责,确保每批已放行产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相关法规、药品注册要求和质量标准;
3.在产品放行前,质量受权人必须按照上述第 2 项的要求出具产品放行审核记录,并纳入批记录
7.药品GMP 基础知识是指什么
GMP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大力推行药品GMP,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降低各种差错的发生,是提高药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世界卫生组织,60年代中开始组织制订药品GMP,中国则从80年代开始推行。1988年颁布了中国的药品GMP,并于1992年作了第一次修订。
十几年来,中国推行药品GMP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批制药企业(车间)相继通过了药品GMP认证和达标,促进了医药行业生产和质量水平的提高。但从总体看,推行药品GMP的力度还不够,药品GMP的部分内容也急需做相应修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自1998年8月19日成立以来,十分重视药品GMP的修订工作,先后召开多次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药品GMP的实施主体-药品生产企业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修订工作。目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已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9号局长令发布,并于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内容包括: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三章 厂房与设施 第四章 设备 第五章 物料 第六章 卫生 第七章 验证 第八章 文件 第九章 生产管理 第十章 质量管理 第十一章 产品销售与收回 第十三章 自检 第十四章 附则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 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三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
各级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明确,并配 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 员。 第四条 企业主管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 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第五条 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 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 确的判断和处理。 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 从事药品生产操作及质量检验的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 实际操作技能。 对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生产操作和质量 检验人员应经相应专业的技术培训。
第七条 对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人员应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 厂房与设施 第八条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 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第九条 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级别进行合理布局。同一厂房内以 及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
第十条 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第十一条 在设计和建设厂房时,应考虑使用时便于进行清洁工作。
洁净室(区)的内 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墙壁与地面的 交界处宜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第十二条 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物料, 便于生产操作,存放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和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 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 考虑使用中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十四条 洁净室(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
主要工作室的照度宜为300勒 克斯;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厂房应有应急照明设施。
第十五条 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必须净化,并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划分空气洁净级别。 洁净室(区)内空气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应定期监测,监测结果应记录存档。
第十六条 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 接部位均应密封。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 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
第十七条 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 温度应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
第十八条 洁净室(区)内安装的水池、地漏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 第十九条 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区)之间的人员及物料出入,应有防止交叉污 染的措施。
第二十条 生产青霉素类等高致敏性药品必须使用独立的厂房与设施,分装室应保持相 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经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远离其它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 口;生产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