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超员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言而喻
但仍有些驾驶人铤而走险
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使劲往里“塞”
面包车超员300%以上
9月24日下午,济南高速交警支队历城大队民警、辅警在济南郭店收费站广场处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形迹可疑,随后,执勤民警拦截该车辆进行检查。
打开车门后,发现车内人挤人地坐满车厢,民警将车内人员逐一下车清点人数,发现该车辆核载9人,实载29人,超员竟高达300%以上。民警发现该车辆的后车厢的座椅全部被拆除,安装了三排木质板凳。
民警依法对其载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处罚,非法改装处以500元的处罚,通报违法驾驶人单位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加强相关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并按照法律规定要求转运。
超员载客是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并非“多坐个小孩不算超员”
也不是所谓的“多挤一两个人不会有事”
误区一:开车多坐小孩没关系
事实并非如此!根据交通安全法规,“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所以,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
误区二:开车多载人没什么大不了
法律链接: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39 号)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 ( 不包括公共汽车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 ( 不包括公共汽车 )、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误区三:开车超员并不危险
超员载客非常危险!质量越大,惯性越强,这是基本的物理常识。超员车辆因载重大惯性强,其制动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危险性也随之增大。如果是严重超员,更是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侧翻等意外。
超员还会加重事故严重程度。在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因此,在大多数的交通环境下,超员乘客均暴露在伤亡风险中,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生命可贵,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都应该主动拒绝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不要图一时方便、贪一时利益
而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置于险境!
事故警示:
8月10日,黑龙江省五常市,宋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15人),沿黑龙江省五常市山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33km弯道处,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驶入道路右侧沟内撞绿化树木,造成9人死亡、6人受伤。
图:事故车辆严重损坏。(来源:YiYa工作室)
生命面前无小事
希望大家都能遵纪守法
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