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是什么(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

有人说养老金待遇是五年一档,缴费19年不如想方设法缴足20年,否则养老金待遇就跟缴费15年差不多。究竟是不是这样呢?

很多人可能对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不了解。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确实有养老待遇五年一档的规定。比如说规定我们现在退休年龄的法定文件是1978年《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发放本人基本工资的60%,满15年不满20年的发放70%,满20年以上的发放75%。至今机关事业单位过渡期内使用的养老待遇老办法仍然使用类似的规定。

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就已经不是这样了。1991年我国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使大家的养老金计算确实是仍然参照1978年的有关规定。1992~1997年,我国建立并完成了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模式。从这个时候开始,养老金待遇开始转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不过97年制定的养老待遇计算方式,养老金待遇过于平均化。基础养老金都是20%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都是120个月。因此2005年国家又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了现在的养老金计发机制。

养老金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别人员由于在1997年以前、当地建立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前有视同缴费和参保缴费年限,由于缺少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因此会额外计算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各个省市是不相同的。

(1)基础养老金,跟缴费年限相挂钩,缴费年限是指全部的缴费年限,也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仅仅具体到年,实际上每一个月都可以转化为0.0833年。

这种情况下其他因素相同,15年缴费年限和19年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待遇是不同的。可是,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以及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也影响着基础养老金。而且退休以后,养老金还会年年调整。

所以,缴费年限并不是唯一决定基础养老金的因素。

(2)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形成非常复杂,现在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的(2005年以前是1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年计算利息,相应的记账利率是用人社部统一公布,2016~2020年一直在6~8%以上。

个人账户计发月数,是按照2005年国家公布的一张表确定的。50岁是195个月,55岁是170个月,60岁是139个月,十四五期间有关计发月数还将进行修订完善。

所以,个人账户养老金虽然说一定程度上跟缴费年限挂钩,但是其待遇高低还是非常复杂的。

养老金的增长。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险是保障退休老人们的生活水平,会根据职工工资水平增长和物价增长情况,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不断调整的。近年来,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式日趋成熟,主要是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方式来进行。挂钩调整中绝大多数地方都有按缴费年限挂钩。这种情况下,缴费15年和缴费19年增加的养老金就高下立判了。

综合而言,养老待遇五年一档的政策确实是“老黄历”了。

如果说在缴费年限15年基础上,额外再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是肯定能够多领取养老金的。

但是如果其他因素不同,确实也有可能养老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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