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海备受关注的一起假冒品牌口罩案宣判,赵永强等7名被告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刑。
4月26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这一天,由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派员支持公诉的赵永强等7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在管辖法院开庭审理。被假冒的品牌为该市知名口罩品牌A和国际著名品牌B,抓捕现场查获假冒口罩150余万只,货值超过千万元。
“倒爷”组织假口罩生产
存放口罩的仓库
2020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肆虐,口罩成为紧俏物资,不少人将目光投向口罩市场,其中也有像赵永强、毛亚军这样的不法分子。
2020年5月,已经涉足口罩倒卖生意的赵永强从朋友毛亚军手里接过一个A品牌口罩,对方询问这个牌子的口罩能否有销路。随后,赵永强将口罩的照片发到各个“倒爷”聊天群里,得知这种口罩卖得不错。
于是,赵、毛二人商议自己生产销售A品牌口罩,并分工由赵永强负责采购无标签的白板口罩、寻找销路,毛亚军负责对白板口罩进行印刷加工、包装成品。
不久,毛亚军联系开箱包厂的朋友金锋,表示想要借助其场地和工人印刷、包装假冒品牌口罩。由于受疫情影响工厂停转,金锋一口答应下来,双方达成5分钱印制一个A品牌口罩的协议。
5月底,由赵永强采购的印刷设备模具陆续拉到金锋的箱包厂里,经过近一个月的机器调试,这个印制假冒商标包装的工厂开始作业。由于金锋另有工作,其妻子陆红妹负责管理工厂,按赵永强的要求,她不定期录制生产视频反馈进度。
未出一单即被人赃俱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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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制假冒A品牌口罩的过程中,赵永强、毛亚军又打听到B品牌口罩比较好卖,于是他们又把目光瞄向该品牌。由于技术要求更高,金锋的工厂无法满足印制需要,赵永强联系上了在浙江省平湖市有工厂的胡晓庆,让其帮助印制假冒B品牌口罩,并约定每个口罩给4角钱。经过多番设备调试,这个工厂开始非法作业,胡晓庆安排顾人负责日常管理。
在积极建立假冒口罩生产线之外,赵永强还不忘在各个“倒爷”群内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推销自己生产的假冒品牌口罩,并与曾打过交道的中介伏彩莲再次牵上线。
2020年7月初,在伏彩莲的居间联系下,赵永强得到了一个1万只B品牌口罩的订单,但因样品没有通过客户检测,该笔生意并没有做成。
2020年9月17日,伏彩莲又向赵永强、毛亚军介绍一单100万只A品牌口罩的生意,总价450万元。当三人在仓库查看清点口罩时,已获知线索的公安民警将赵永强、毛亚军、伏彩莲人赃俱获,现场查获假冒A品牌口罩120余万只。同日,民警将胡晓庆、金锋抓获,并从平湖工厂内查获假冒B品牌口罩30余万只,后陆红妹、顾人也相继落网。
抽丝剥茧引导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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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永强等人到案后均有不同程度的辩解。赵永强在检察机关的首份笔录中拒不认罪,辩称查获的3000余箱口罩是找黄牛收的,被抓当天与毛亚军、伏彩莲在仓库碰面,也仅仅是串门闲聊,金锋、伏彩莲也对自己的行为三缄其口,称对假冒口罩一无所知。
为此,承办检察官制作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侦查补充必要证据,梳理核对涉案合同、聊天转账记录和银行交易流水等,查清了以赵永强、毛亚军为主导,金锋、胡晓庆等负责印刷,伏彩莲寻找销路的犯罪事实。
随着时间的推移,证据逐步完善,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被告人一一松了口。
“2020年疫情期间口罩紧缺,我就从事了生产口罩这一行,后来很多中介说要A品牌的,所以就开始做A品牌口罩了。”赵永强认罪时说。
在与金锋的聊天记录里,他还夸张地表示:“早点打印好包装起来,早点打印好味道就少一点……心痛啊,每天都是一辆路虎揽胜加长版,这两天货拿不出来,一辆大路虎又没了。”
面对证据,7名被告人分别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请被害公司对假冒口罩进行比对检测,报告显示,与正品口罩相比,假冒口罩不仅在包装字样和外观规格上有出入,而且在过滤效果、通气阻力等指标方面也有差距。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和其他证据材料,承办检察官制作了详细的出庭示证PPT。
今年3月,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赵永强等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检察官指控有力
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4月26日下午,上海市普陀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开庭审理此案。公诉人对7名被告人提出指控,认为赵永强等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两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
辩护人认为,涉案口罩没有流入市场,对被害厂家商标的侵权不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公诉人则指出,本案系在疫情防控期间售卖假冒品牌抗疫物资,不但侵害相关厂家合法权益,更威胁公共卫生安全,这些口罩一旦流入市场特别是用于一线防疫工作,就会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防疫工作正常开展,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必须从严惩治。
6月21日,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赵永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被告人毛亚军、金锋、顾人等6人,分别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三个月,各并处罚金2万元至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