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片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项目宣传片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一、宣传片内容及要求
1、时长及格式要求:时长分钟,分辨率;
2、内容构成:;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合同价款(含税)为人民币:¥元(大写 )。不含税价款小写:¥元(大写:),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税额小写为¥元(大写)。
合同履约期间,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对于税率调整后的履约部分,相应合同总价依据国家调整后的税率执行,并调整相应的合同总价。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成果文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尾款。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账支票、电汇或其他银行结算方式支付。每次付款前7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合同相符的并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真实、有效、合法、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供给甲方指定的财务人员,发票的开票日期到甲方指定的财务人员签收发票的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乙方发票所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户、地址电话等信息,必须与本项下第4条相符。
如果乙方不提供发票包括不按时提供发票,或者提供发票不符合甲方的财务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信息
甲方必须将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通过以下甲方银行账户支付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双方应对各自以下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负责,发票涉及到的以下内容必须与以下内容相一致:
甲方信息:
账户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银行帐号:
乙方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双方保证以上提供的账户资料准确无误,如需变更,须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变更函的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自行承担。
5、乙方委托(身份证号)办理本合同项下款项结算及相关事宜(结算相关事宜包括折房、领取承兑汇票等所有合同项下的款项结算手续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若乙方办理款项结算事宜的人员并非本条约定的人员,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款项结算的相关事宜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如果乙方办理款项结算及相关事宜的委托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向甲方出具公证后的变更委托书,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款项结算的相关事宜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三、验收标准
1、所有成片均以高清影片格式成片,高清影片均以市场现有高清播放设备试播效果为准。
2、企业影视宣传片的文字、声音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配音解说以甲方认可的文案为标准依据,如果后期因甲方原因修改超过 20%,则根据配音老师的选择标准加收配音费用,验收时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3、书面签收合格、成片交付后,如果甲方还需要修改时,双方就因修改产生的成本增加进行具体协商。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提供项目的材料及图片(例如:项目宣传彩页、LOGO、该企业三维模型文件、效果图、规划cad文件、文案脚本等),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图片清晰、完整。
1.2、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按照协议相关条款准时支付费用。
1.3、审片期间,在不脱离脚本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部分修改。
1.4、甲方对制作完成的影视宣传片作品享有版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影视宣传片的制作。
2.2、乙方在制作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提供的总体规划和文案脚本,如因此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或延误交片时间,乙方可适当要求交付成片时间后延,如因此增加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2.3、有权依照协议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收取费用,确保影视宣传片本身无播放技术上的缺陷。
2.4、乙方不得向外泄露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应对甲方的商业资料进行绝对保密。
五、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付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价款,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视频制作。
3、若乙方的工作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或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自乙方出现违约情形之日起,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5 ‰的违约金。
4、因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纠纷,解决纠纷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其中包括为诉讼而支出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与差旅费用等。
六、知识产权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侵犯甲方对样带及相关文稿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否则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乙方提供的样片中涉及到的人物/图片/动画等素材,引起的产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合同转让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八、合同解除
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包含但不限于电话、邮箱、书面等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拒签的,拒签时视为送达;或乙方变更联系方式的,通知发出时视为送达。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合同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九、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十、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遇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二、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附件及合同履行要件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廉洁协议
附件二: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三:乙方签约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技术要求
附件五:报价单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