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内容
2016年长江委水文局事业单位招聘43人
根据长江水文事业发展的需要,经长江委批准,长江委水文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委水文局隶属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是具有一定管理职能的完全公益类事业单位(正局级),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所辖7个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环境监测中心)分布在重庆、宜昌、荆州、襄阳、武汉、南京和上海等地。长江委水文局是为长江流域综合治理、防汛抗旱、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等开展流域水文站网建设、水文水资源监测、水环境监测评价、河道水库测绘、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气象预报、水文分析计算、水文自动测报、河道泥沙演变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水文机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
2016年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工作人员。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等,详见附件《长江委水文局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的理论基础、技能条件或相关工作实践经历;
5、身体健康;
6、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岗位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应为统招全日制毕业生,且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
8、岗位要求为大专学历的,应为统招全日制毕业生,且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
9、大专、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0、因水文基层站队及河道勘测、船舶岗位均为野外涉水作业岗位,作业环境艰苦,安全要求较高,适合男性;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