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很明确地回答,不算数。尽管,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实缴变为认缴,但不能无限度地加大企业认缴注册资本金的额度。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还是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毕竟认缴的注册资本金,最终是需要企业股东实际缴纳的资本金。
股东个人的财产不能等同于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金。我们知道,股东个人的财产并不等于企业股东认缴的资本金(出资额),认缴并不等于实缴,认缴并不能代表股东个人的经济实力。比如,企业在设立时认缴的资本金为1000万元,且没有实缴,而企业股东实际资产只有100万元,那么股东本人的价值不能由于认缴了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就当做股东个人的财产,股东个人的实际财产仍然是100万元,与企业注册时认缴的注册资本金没有直接关系。
另外,企业没有实缴的资本金,也就是企业承诺出资的金额还没有兑现,因此,认缴的资本金并不等于实际缴纳的金额。企业股东在认缴注册资本金时,一定要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和行业特点,来确定其认缴注册资本金的金额,否则,如果股东在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没有足额缴纳,还是要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的。
企业的价值是由企业的净资产等相关因素决定的,并不是单纯的以企业股东认缴的金额作为评价企业价值的标准。现实中,评价企业价值的方式和方法很多,但比较常用的是以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评价标准,而上市公司多采用的是公司在股票市场上的价值。
我们知道,企业净资产也就是所有者权益,是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的,而且企业股东没有实际缴纳的资本金是不能计入实收资本的;同时企业在经营中也会出现盈利或亏损,如果企业持续盈利会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的金额,而如果企业持续亏损同样的也会减少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因此企业的价值不是由股东认缴的资本金的金额决定的。
总之,公司在注册时,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写成了千万,但没有实际缴纳认缴的资本金,在股东个人资产估算时是不能算作个人财产的。股东个人认缴的资本金只能当做股东对公司投资的一种承诺,与个人财产没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