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动车买卖合同怎么写(正规二手车交易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二手机动车(以下简称“机动车”)买卖的相关事宜协商达成本合同。

特别约定: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取代交易双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口头或书面约定,关于本合同项下机动车买卖事宜的约定均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第一条 机动车基本情况

车辆品牌、类型及型号: 车身颜色: 车辆号牌:

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所有人姓名/名称:

初次登记日期: 行使公里数: 排量/功率:

保险有效期至: 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有 □无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 □货运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他

车辆状况:

第二条 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1.机动车价格

经双方协商一致,机动车价格为(不含税费) 元,大写 元;车辆过户、转移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甲方 □乙方 □ 承担。

2.其他费用

除前述成交价格外,甲方还应支付的其他费用如下: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3.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乙方交付机动车后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办理完毕机动车过户手续后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其他方式:

4.乙方收款账户

甲方应将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银行账户: 支付宝: 微信:

第三条 机动车交付、验收与过户

1.机动车交付及风险承担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机动车交付给甲方。

机动车交付给甲方前,机动车损毁、灭失等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机动车交付给甲方后,机动车损毁、灭失等全部风险由甲方承担。机动车交付时,本合同附件三所列证明或凭证应于机动车交付时一并交付给甲方。

2.机动车验收

乙方交付机动车时,甲方应同时对机动车外观、里程数、赠品、配件等可立即当场验收的事项进行验收并确认,对于无法通过当场验收的事项,甲方应于乙方交付机动车后合理期限内进行验收。

3.机动车过户

机动车过户、转移登记手续由□甲方 □乙方 □ 负责办理。过户、转移登记手续应于 内办理。甲乙双方均应配合提供办理机动车过户、转移登记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

第四条 机动车鉴定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机动车□需 □无需进行机动车鉴定。

鉴定机构信息如下: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机动车、接受相关服务。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关价款、提供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

(3)其他 。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为甲方办理或配合办理机动车过户、转移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服务。

(2)乙方应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机动车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鉴定报告(如有)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3)乙方应保证对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处置权或所有权。

(4)乙方应保证其销售的机动车不存在以下情况:1)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2)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3)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4)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5)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6)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7)不具有本合同附件三所列证明、凭证的车辆;8)在北京市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9)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5)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相关价款。

(6)乙方收取价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7)其他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机动车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况或乙方所出示或提供的与机动车有关的证件、证明、鉴定报告(如有)及信息存在虚构、伪造情形的,或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交付车辆及/或有关证明、凭证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包括机动车价款及其他费用,下同)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致使机动车无法交付或不能办理过户、转移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如有);因甲方原因致使不能办理过户、转移登记手续或甲方取消交易的,乙方已收取的定金(如有)不予退还或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机动车已交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机动车。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其他 。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 合同文本及效力

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其余用于办理机动车过户、转移登记手续使用,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人)/签字(自然人)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以书面方式作出。

4.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人适用]: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人适用]: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北京市 区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及所含配件表)

附件二:交易双方身份证明文件

1、买方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卖方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机动车证明、凭证

□车辆外观照片

□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车辆保险单

□机动车鉴定报告

□购车发票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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