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 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 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三条 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库存装潢原材料(以清单为准)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汽车美容、装潢,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形成的一切债权转由乙方所享有,由乙方负责收回。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该店铺转让费总计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该店铺的装修、装饰、设备、现存装潢原料、债权接收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现金支付转让费中的 元,(大写: ),其余部分由乙方向甲方出具 元,(大写: )的欠款条,该欠款部分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将该店铺交由乙方经营所有。甲方逾期交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甲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附件:原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