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款管理办法是什么(最新个人住房*款政策)

全国性新规

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可预约办理

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将开始,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今年税务部门新推出了预约办税服务。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于6:00-22:00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须预约即可办理。

个人收款码不关闭不停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将于3月1日起施行。此前,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告明确,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不关闭、不停用、功能不变。同时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可自由选择使用。在支付清算协会公告发布后,微信、支付宝也先后发布公告称,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码可继续正常使用。

四部门: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或者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规避监督管理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调整:新增滑雪用具等29项

近日,财政部等八部门发布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此次调整,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基础上,增加了滑雪用具、家用洗碟机、番茄汁等29项近年来消费需求旺盛的商品。

财政部表示,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丰富国内市场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同世界共享市场机遇。

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将扩大至“十地十机构”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由“四地四机构”扩展为“十地十机构”。试点地区扩大至“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十地。试点机构扩大至“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和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十家理财公司。

《通知》明确,对于已开展试点的4家理财公司,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由100亿元人民币提高至500亿元人民币;对于本次新增的6家理财公司,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至全国

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保险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试点。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领取期不得短于10年。自2021年6月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试点。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

打击骗保套保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将实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月22日发布《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个人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按规处理。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将实现全国互认

近日,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共分为7章39条,分别从组织管理、互认规则、质量控制、支持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各项要求进行了明确。

《管理办法》对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划分,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应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同时,明确了开展互认工作的基本要求,提出了可以重新检查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医务人员加强医患沟通,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应当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等。

民事诉讼可在线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印发《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规则》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则》提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依法、自愿、合理的原则,可将诉讼、调解等环节由线上转为线下,或由线下转为线上进行;人民法院在线运行方式支持部分参与者采用线上、其他参与者采用线下的方式参与诉讼、调解等活动。诉讼、调解活动采用线下办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相关案件材料制作形成电子卷宗,并上传至智慧法院相关信息系统纳入管理。

地方性新规

南宁:二套房*款首付比例降为30%

资料图:售楼处沙盘。中新经纬 薛宇飞 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款管理实施细则》(简称《个人*款实施细则》)自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个人*款实施细则》明确,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积金*款最高额度为:首套房公积金*款的最高额度为70万元,第二套房公积金*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执行首套房公积金*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20%,即可*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8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30%,即可*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70%。

北京:多次违规停放共享单车者将被限制使用

1月26日,由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牵头,会同四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共同签署了《北京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公约(试行)》。《公约》于2022年1月31日起试行,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约》中明确,在一个自然月度内,如果用户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北京市市域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路(含主辅路出入口与隔离带、桥区路段)上一次及以上、禁停区三次及以上、入栏管理区电子围栏以外区域六次及以上,或因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私自占有共享单车、利用共享单车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而被企业采取风控措施,则该用户将被纳入共享单车企业的联合限制措施对象。

浙江:外卖无封签可拒收

2022年3月1日起,《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明确,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未按规定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或者封签损坏的,网约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未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或者未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浙江:不得强制收集指纹等生物信息重复验证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收集数据时,不得强制要求个人采用多种方式重复验证或者特定方式验证。已经通过有效身份证件验明身份的,不得强制通过收集指纹、虹膜、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重复验证。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广东:立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

《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强调对外商投资的平等待遇,明确广东按照国家规定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针对外商投资设置准入限制。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