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般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除了他们的发起人的组成数量不同,还有会议制度也有所不同,唯独他们的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只是细微的差别,都是由股东组成的会议。
一、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区别有哪些
1、因有限责任公司引起股东人数较少,其全部股东召开股东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会。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200人以下,其股东人数相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多,召开股东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大会。无论是股东会还是股东大会,其本质上都一样,都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决策机关,都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有限制责任公司的股东权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也基本一样。股东会和股东大会也都会都按照法律规定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二、股东会权限包括什么
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各国法律一般规定,股东会依法享有听取有关公司重大事务的报告和作出决议的权力。
其主要包括:听取和审核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员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公司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会计报表;决定任免董事、监察人及审计员、清算人并确定其报酬;决定对董事、监察人提起诉讼;许可董事从事竞业禁止的行为;批准股息与红利分配方案;决议增减公司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决定公司合并与解散;讨论并通过股东提出的各种决议草案。
三、股东会中股东资格怎么确认
1、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实际出资数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确认股东资格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
2、实务中,隐名股东的情况大量存在,一般是指一方(下称实质股东)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他人(下称名义股东),由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现象。对于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首先,如果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实质股东不能投资公司,为了规避该强制性规定而让名义股东作为投资人成立公司,这类协议肯定会认定为无效,实质股东不会享有股东权利,公司也会面临一系列股份变更、减资、退股等法律问题。
其次,如果隐名股东并未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而且实质股东只是出于某些原因让名义股东出资,但公司绝大多数股东知道这种情况,应认定为实质股东具有股权,但应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
综上,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区别有哪些的相关信息,我们了解到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只能决定涉及股东权益的事项,做否决的权利。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特殊情形下,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