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法定劳动基准,具有法定性、保底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是政府调控劳动力市场工资分配的重要政策工具,是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劳动者保障的国际惯例。政府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职人员一般都非常关注当地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上调,意味着领取最低工资劳动者、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病假工资、带薪年休假工资、失业保险金、试用期工资、经济补偿金也会相应增加。
“企业员工特别关注”服务平台一直都十分关注全国各地的最低工资调整,2020年属于极其特殊的一年,全国绝大多数地区都没有调整最低工资,2021年22省最低工资标准集中进行调整。
根据本平台统计,截至元月底,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除四川、云南省份是在2018年调整;河北、湖南、贵州省份是在2019年调整;福建、广西和青海(表格中为绿色)在2020年已进行了上调;河南、重庆已发布了2022年最低工资调整标准(表格中为蓝色);其他省份均在2021年进行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表格中为红色)。
从今年调整的情况来看,全国31省份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上海以每月2590元居全国之首,比排在第二位的北京(2320元)高出270元,比排名第三位的江苏(2280元)高出310元。
2021年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到1650元,仍为全国倒数第一,与排名第一的上海市标准相差940元,这多少会让人感到不可理解。
截止2022年1月,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和河南等10个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或超过2000元。
目前,从今年调整的情况来看,全国31省份中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25.3元/小时,其次是上海达到23元,天津、内蒙古、浙江、江苏、安徽、山东、广东和重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达到或超过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的是云南15元/小时,其次,青海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2元/小时。
最低工资制度,原来是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后来改为2~3年调整一次。目前,除了云南和四川近四年还没有进行调整,其他省均在近两年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