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付__违约金__元。(以房屋总价款___元为基数,每日按万分之三计算,时间从__年 __月__日暂计至__年__月__日,之后产生的违约金计算至被告清偿完毕之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___,购买被告开发承建的______栋__单元__号房,房屋总价为__元, 原告支付首付款为___元,余款 元向____办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申请按揭*款。现原告已向被告履行全部付款义务。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出卖人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房屋。但在购房合同里约定交房之日,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燃气管道设施,原告在使用该房至今,被告仍未铺建燃气管道。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被告均没有解决燃气管道问题。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条”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一)基础设施设备之第4项约定: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开户费由业主自理(开发商代收代缴)……。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出卖人按照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第十二条第 1款第(2)项约定: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被告逾期铺设燃气管道的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在此,原告起诉 ,望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