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会计怎么做账(残保金缴纳计算方法)

首先,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由此规定我们可以明白,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不到在职职工总数1.5%的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那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该怎么计算缴纳呢?

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

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二)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2019年12月31日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政策,如下:

由以上公告我们可以得知: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2.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3.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最后,会计上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呢?正确的账务处理如下:

(1) 计提残保金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2)缴纳残保金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银行存款

今日的分享就到这里,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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