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精神,大部分省份都开始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到底两险合并实施具体指什么呢?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指的并不是将两个险种合并成一个险种,其主要体现在管理层面上,也就是《意见》中提到的统一参保登记、合并运行基金、统一征缴管理、统一经办服务。
听到两险合并的消息,不少参保人员开始感到疑惑:实施两险合并对参保人有没有影响?生育保险待遇会不会下降?下面就为大家解答这些疑惑。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有什么影响?
1、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生育保险参保覆盖范围。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对参保登记进行了统一,也就是说参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会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2、生育保险费用由单位进行缴纳,个人只需要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两险合并后用人单位需要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合并前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费用比例之和。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待遇会不会降低?
两险合并实施之后,职工所能享受到的原有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不会改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确保职工享有原有的生育保险待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会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所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