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协议书一
甲方(单位):
乙方(个人):
根据现在甲方经营情况和施工生产的实际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待岗协议如下,共同遵守之:
一、待岗期间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一)从通知待岗的次月起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 元,(注:基本生活费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二)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三)乙方在待岗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剩余部分的待岗工资:
(1)无正当理由,两次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学习及其他活动;
(2)自行在外从事有收入的工作及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为乙方安排再上岗,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公司报到的。
(四)甲方违反规定或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对乙方进行补偿或赔偿。
二、待岗期间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一)乙方待岗工资为 元,待岗工资的剩余部分(乙方待岗工资—月支付基本生活费)则于乙方返回公司上班后支付。
(二)乙方在待岗期间的工龄连续计算。
(三)乙方应享受单位相关的保险、福利待遇。乙方缴纳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公司代扣代缴)。
(四)乙方在待岗期间承诺保证不侵害甲方权益的责任。
(五)乙方待岗期间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相关活动。
(六)乙方在待岗期间,如从事其它有收入性的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及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本人自行负责。
(七)乙方违反规定或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害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对甲方进行补偿或赔偿。
三、双方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
四、其它约定条款:
五、本协议在甲方为乙方安排工作岗位时即行终止。
六、甲方具有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职工待岗协议书二
甲方: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深圳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某总公司《职工待岗管理暂行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本协议期限为 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深圳市最低生活费标准,为乙方发放基本生活费;
(2)为乙方代缴社会保险;
(3)负责提供再就业服务,组织乙方参加就业指导及培训,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为乙方安排工作;
(4)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直至解除本协议,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5)负责处理协议期间乙方有关劳动、就业方面的问题。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受深圳市最低生活费待遇,并在每月___日前领取;
(2)享受甲方为其代缴的社会保险;
(3)享受国家规定的独生子女待遇;
(4)患病时,享受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5)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6)服从管理,听从安排,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活动及培训,认真完成领导交派的各种临时性工作;
(7)待岗期间,乙方找到工作单位实现就业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由双方企业协商劳动关系事宜。因未告知甲方而在本企业外发生的工伤事故,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8)乙方达到离岗休养条件的,可办理离岗休养手续;
(9)待岗期间,乙方联系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四、待岗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解除其劳动合同:
(1)待岗期间乙方找到工作单位,未告知甲方而私自与该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
(2)协议期满后五日内,不回甲方报到的;
(3)自谋职业的;
(4)由于个人原因,两次不接受甲方安排的工作的;
(5)甲方通知乙方到企业参加活动,两次不报到或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不含)的;
(6)在待岗期间,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企业规章制度的;
(7)在待岗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刑、劳教和拘留的。
五、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属专项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相悖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员工待岗协议书三
单位:上海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待岗员工: 性别 身份证号: 电话:
联系地址: (以下简称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共同执行有关的规定。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如有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内容,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同意以本协议的内容为准。
二、协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待岗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协议期内,甲方负责待岗期间的最低生活补助金(按当年本地政府规定)和代乙方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
2、在协议期内,乙方不再享受各种假期和各项劳保等待遇。
3、协议期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积极主动与甲方联系并定期汇报待岗期间的生活情况(每月15日报到1次,如预节假日自动顺延至工作日),并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活动,同时,乙方不得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兼职,乙方在待岗期间不准泄漏企业机密,不准损害企业利益、企业形象。如乙方违反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上述约定;无正当理由,两次不参加组织的培训、学习及其他活动;两次无故不来报到或迟到、早退达到三次以上(含)的;待岗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刑、劳教和拘留的;自谋自业的;甲方将停发乙方待岗期间的待遇,同时,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4、待岗期间,乙方找到工作单位实现就业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由双方企业协商劳动关系事宜。因未告知甲方而在本企业外发生的工伤事故,责任和后果有乙方自己负责。
5、待岗期间,乙方联系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6、乙方在协议期要遵守国家法令、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利用原职务身份进行社交活动。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给自己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7、待岗期间,如公司工作需要,要求回公司上班的待岗人员,公司向乙方联系地址发送通知,签收后即为送达或拒签日期即为送达,必须按时回公司报到,如不按期报到,公司将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补偿金。乙方报道后经工作一段时间,公司的经营现状应没有得到好转,应需要乙方继续待岗的,本协议继续执行(扣除上班时间)。
四、其它
1、本协议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相悖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后五日不回公司报道,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解除劳动合同。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员工待岗通知书
(存根) 第 号
先生(小姐):
根据公司《员工内部待岗暂行规定》,经部门和您本人同意,并经公司研究,决定您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待岗,期限为 天,请与 年 月 日 时 分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听候安排。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