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对我们来讲都不陌生;我记得当年北漂的时候,当年在北京的一家小公司做实习财务,工资3000多块,就租了一个地下室,月租700块;里面各种管道就在头上盘着,床脚处的水管有点漏水,需要放置一个大盆接水。
之所以想到这里,是因为有小伙伴私信,问了我关于租房的问题!
这需要在租房前询问清楚,租户到底是个人自己住,还是单位或者企业租用。很多人不是很理解,觉得租个房子很简单,只要交完钱顺利入住使用就可以了,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出租房屋也是需要交税的。
一、个人出租房屋
个人出租非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房产税:
1.增值税:
住房
月租金/(1+5%)减按1.5%计算缴纳(原适用税率为5%);
个人
非住房(包括厂房、商铺、写字楼、土地使用权、特殊资产等)对外出租,增值税按月租金/(1+5%)按5%计算缴纳。
总结:租住房的,税率有优惠(1.5%);租其他类型用房的,按正常税率(5%)计收。
2.房产税:
个人将住房对外出租的,就其收到月租金/(1+5%)按4%计算缴纳房产税;个人将非住房对外出租的,就其收到月租金/(1+5%)按12%计算缴纳房产税。
总结:租住房的,房产税税率按4%计;租非住房的,则按正常税率(12%)计算房产税。
3.营业税:
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4.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按7%(市区)或5%(县、镇)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则按3%或2%计算缴纳。
5.个人所得税:
租租房的,个税税率有优惠(10%);租其他类型用房的,则按正常税率(20%)计收。
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下列费用允许税前扣除:
(1)财产租赁过程中所缴纳的附加税费及印花税;
(2)由纳税人实际承担的该出租财产所产生的修缮费(以800元为限,不足抵扣的,留待下次抵扣,扣完为止);
(3)扣除完①+②项后的差额,与4000元进行比较。4000元以下(含),减除费用为800元;超过4000万元的,减除20%。
特别规定:符合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应纳个税=不含税租金收入×核定征收率。
核定征收率各个地区有差异,具体需要纳税人与当地主管税局进行沟通。
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6.印花税:
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二、房屋租赁怎样交税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
1.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税机关可以核定其应纳税额:
拒不向地税机关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等纳税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出租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核定税额;
2.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5%
如果主体是单位,出租房屋应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5%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按租金收入缴纳12%房产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缴纳1‰ 印花税以及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
【举个栗子】
省对个人出租房屋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5%,那应缴个人所得税就是以租金收入×5%×适用税率。例如,某人这个月出租房屋取得租金10000元(不含增值税),且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出租的是住房:10000×5%×10%=50元;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0.5%(50/10000),也就是0.5%的征收率。
(2)出租的非住房:10000×5%×20%=100元;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100/10000),也就是1%的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