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的一场风波,让陕西省榆林市青云镇的村民李浩卷入了一场漫长的拉锯战。2015年,作为小区物业经理的李浩,举报幼儿园在小区内非法办学,存在消防隐患,随时可能威胁100多名小朋友的生命安全,安排保安去阻止幼儿园开学。2023年11月,李浩因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今年8月29日,该案一审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开庭。控辩双方围绕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幼儿园是否属于违法办学,被告人李浩是否有资格阻止幼儿园办学等焦点问题举证质证、并展开辩论。9月4日,记者从李浩家属处获悉,该案未当庭宣布审判结果,将待合议庭评议后,另行宣判。
李浩的岳父柳福祥称,事情的起因源于他2011年参与开发的楼盘产生的经济合同纠纷。2011年4月,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云镇的柳福祥和邻村的尤东堂、张红兵、张喜明,4人合伙开发当地新农村建设项目“塞上明珠园”。
几人因项目运行产生分歧,2014年3月,4人召开股东会议,柳福祥、张喜明、张红兵三人退出,由尤东堂接手。一份2014年3月签署的股东会决议显示:尤东堂需在当年年底前完善南区3号楼手续,并将各股东实际投资款折算返还,否则另三名股东有权处置尤东堂的商铺、住宅、车库等财产追索欠款。柳福祥表示,尤东堂未能如约办理手续,也未全部返还投资款,于是他将尤东堂投资建设的多套房子占用予以抵债。
2014年5月,尤东堂将小区商住楼租给其女儿、女婿,开办大风车明珠幼儿园。柳福祥认为,由于尤东堂并未履约,自己当时仍是“塞上明珠园”项目的总负责人,小区尚未通过消防验收、竣工验收,一旦小区内幼儿园出现安全事故,自己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自2015年2月起,柳福祥多次就该幼儿园涉嫌违规办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向教育主管部门等进行举报。9月,柳福祥雇佣其女婿被告人李浩,李浩以幼儿园存在纠纷、安全隐患为由,来到幼儿园阻止开学。
期间,双方多次发生冲突,也有民警到场调解,公安机关认定为民事纠纷,告知其自行协商或到法院诉讼解决。直至当年10月,李浩等人停止阻挡幼儿园开办。
2019年7月,李浩突然因上述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榆阳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但随后,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未予批捕。
李浩家属提供的《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中写道,塞上明珠小区股东柳福祥与尤东堂之间存在经济合同纠纷,犯罪嫌疑人李浩基于其丈人柳福祥的授意,实施损坏门锁、占用房屋等行为,目的不是出于逞强要横、无事生非,追求精神上的刺激,不符合寻衅滋事罪关于作案人主观构成要件要求。被占用、损坏的标的属于经济纠纷标的,李浩的行为是柳福祥授意后的执行行为,上述争议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随后李浩被释放。
柳福祥本以为事情就此翻篇,没想到2023年11月,李浩再次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后检察院于2024年2月29日向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红星新闻报道,8月29日,该案一审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开庭。控辩双方围绕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幼儿园是否属于违法办学,被告人李浩作为小区物业经理是否有资格阻止幼儿园办学等焦点问题举证质证、并展开辩论。
李浩的辩护人周筱赟律师是贵州六盘水女企业家马艺珈伊“以刑化债”案的辩护律师,他当庭指出,案涉小区消防竣工验收报告中明确验收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而案发时间是在2015年6月到10月,证明案涉幼儿园及小区当时没有通过消防验收,而没有通过消防验收是不能获得办学许可证的。因此,起诉书称李浩等人严重影响幼儿园正常办学秩序是不真实的,违法办学的幼儿园不存在“正常”办学的秩序。
据了解,周筱赟律师当庭提问:李浩阻挡违法办学的幼儿园,被定性寻衅滋事罪,但如果李浩不阻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李浩又将是消防责任事故罪或重大责任事故罪。那让李浩怎么办?而李浩在最后陈述中说:“我不构成犯罪。我是为了幼儿园孩子和全小区人员的安全考虑。”
9月4日,记者就此事询问李浩的岳父柳福祥最新进展,他表示该案未当庭宣布审判结果,将待合议庭评议后,另行宣判。柳福祥还称,目前幼儿园还在开办,但仍存在安全隐患。9月5日,尤东堂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周筱赟律师也婉拒了记者的采访,称他的意见已经在当庭发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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