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15万个税交多少(个税的纳税标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个人所得税最近的一次重大改革。虽已历经2年半时间,但个税筹划方案非常丰富,个税与每一个中国公民息息相关,咨询的问题非常多。

相关政策,大家自己网上搜索,在此就不引用!

个税改革的内容总结以下三点

1.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2.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3.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型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本文,就拿“综合征收”的小问题与大家探讨。

有朋友问我,为何每月薪酬一样,扣除额也一样,但是预缴税款不一样?3月份个税预缴360元,为何4月份预缴1200元,差别这么大。

如果你月薪8000元,扣除额不变,每月预缴税款是不变的。

如果年薪15万,将会面临,每月预缴税款不一样的问题。

综合征税,即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的年度累计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每月先预缴,年度综合汇算。

计算原理:

1、 每月预缴工资薪酬个税时,6万的费用不是一次性扣除,而是每月扣除5000元。

2、 超额累进税率第一档36000元,第二档144000元,按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对应档次,与改革前第一档3000元(或36000除以12个月)存在较大变化。

3、 当月纳税=累计应纳税额×对应档次税率-前期预缴

因此,月薪8000元,每月扣除5000元后,每月3000元,全年36000元仍然在第一档位,适用3%税率,因此每月预缴税费固定。如果月薪10000元,每月扣除5000元后(假定无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在第8个月,累计扣除超过36000元,达到第二档,适用税率10%,那么预缴个税就开始变化。

见图:

个税筹划方案,非常丰富。2021年的年终奖筹划,还有的探讨。选择适合自己的,做合理、合法、合规的税收筹划,不要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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