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转让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 方(受让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鉴于甲方与 (下称被执行人) 纠纷案,执行案号为【 】已经在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次转让的债权标的为甲方对被执行人享有的合法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等),有关担保权利等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债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需在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债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清转让价款后,债权转让方可发生效力。
三、甲方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承诺和保证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甲方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
(2)甲方转让的债权系真实、有效的债权;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有义务将案件相关资料移交给乙方。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乙方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有义务按时支付债权转让价款;
(2)乙方无其他不适合承接本债权的情形;
(3)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将标的债权及其可能实现的权益等全面、准确、完整、清楚地披露给乙方,乙方对标的债权及其未来可能实现的权益等已有全面、准确、完整、清楚的认识和理解,乙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将自行承担实现相关权利(利益)的一切风险。
(4)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将债权已转让的事实通知被执行人。
五、债权转让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向被执行人主张债权,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向执行法院备案并申请变更执行申请人,同时通知被执行人。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由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执行法院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按指印): 乙方(签字按指印):
协议签订地: 市 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