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劳动者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目前尚未就业的证明、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
(1)从各类学校毕业、失业的,须提供毕业证;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
(3)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须提供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须提供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等相关证明。
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哪里办理
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一般是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就业失业证具体办理流程
1、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需要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原企业出具的下岗证明、所在社区提供的未实现再就业的证明,到户籍所在社区申请办理。
2、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非本省户籍的劳动者,需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由常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登记,经街道劳动保障站审核和县(市、区)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后发证。 3、毕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自主创业人员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由创业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登记,经街道劳动保障站审核和县(市、区)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后发证。
4、残疾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审核,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复核,经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录入全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信息系统后发证。
需要注意的是!
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行退出失业登记,退出期间不得享受任何就业援助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并由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注销其失业登记:
(1)主动放弃就业要求的;
(2)连续6个月未与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的;
(3)3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申领《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的。
就业失业登记证查询
就业失业登记证查询
【操作说明】:消费者如果想要查询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以登录官网进行查询。机构用户需要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进行登录。普通用户需要输入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验证码,然后登录查询。
就业失业登记证有什么用
自2011年1月1日起,全国实行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编号,统一式样印制,劳动者即便到外省就业,也能持证享受到统一的就业扶持政策,具体作用如下:
1、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及就业登记的重要凭证;
2、劳动者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或创业培训补贴的凭证;
3、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救济金的有效凭证;
4、就业困难人员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凭证;
5、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合法凭证;
6、大学生等创业人员,还可凭此证等材料享受小额担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