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哈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节假日放假安排和冬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1〕351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市2022年节假日放假安排和冬夏季作息时间通知如下:
一、节假日放假安排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肉孜节:5月3日是肉孜节,5月5日放假调休1天。
(六)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七)古尔邦节:7月10日是古尔邦节,7月9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5天。
(八)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九)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二、夏冬季作息时间安排
(一)夏季作息时间:自2022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
(二)冬季作息时间: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防疫、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各族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