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如何纳税(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

一、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有什么优惠?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计算方式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二、征收方式

 

1. 定期定额

定额数:定额数按照年初个体户申报及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后确认的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录入金三系统生成增值税额。如果个体户在某个年度内,经营收入没有变化,那么也不调整定额数。如果经营收入有变化,经个体业户申请主管机关审核后,可以调整定额数。如果在主管机关日常管理及检查中,发现某个体户经营额有变化也可以通知个体业主调整定额数。

举例

纳税人李某为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季应税收入35万,核定率千分之8。李某个人经营所得应纳税额=350000/1.01*0.008/2=1386.13

【笔者注:千分之八的税点,再减半,为千分之四(0.4%),全国能有该政策的园区少之又少!】

 

2.查账征收

查账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

没有工资情况下,可以定额扣除6万元。

附:个体工商户税率表

举例

纳税人吴某经营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D,年应税收入126万,无其他成本费用,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6000。

吴某应纳税所得额=126-6=120万

吴某减免税额=

[(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李某个人经营所得应纳税额

=1200000*35%-65500-139750=214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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