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需要交哪些费用(拆迁安置房交易规定)

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进行买卖?

拆迁安置房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此处所说的买卖是指买受人可以取得相应的产权证书,完全实现自己的权利。但是由于拆迁安置房在性质上的特殊性,导致其进行买卖的条件较为严格,且以取得产权证为前提。那么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买卖拆迁安置房呢?

首先,拆迁安置房在初期会有一定的限制期不能进行买卖。限制期的长短根据各地政府的规定不同而具有一定的差异,大多情况下为五年,在政府规定的限制期内无法进行买卖。

其次,取得产权证的前提是缴纳土地出让金。拆迁安置房之所以比普通商品房更加便宜,主要市因为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政府会限制其进行买卖。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即可办理产权证,具体办理程序及需要准备的文件各个地区的规定不一,可以到县区或市的房管部门进行办理和询问。

最后,办理产权证并缴纳相应费用。经过限制期并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后,还需缴纳交易费、登记费、工本费等其他费用,随后即可去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

拆迁安置房可以获得产权证并进行买卖,只是其获得产权证的要求和程序更为复杂,时间也更久远,在经过限制期后,办理产权证一般还需六个月左右。有想要出卖或者购买安置房的朋友参考一下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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