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丁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乙、丙三方合法共有的一幢农村宅基地房屋转让给丁方,四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房屋结构为混凝土,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四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丁方银行转账支付。在甲、乙、丙、丁四方达成协议后,丁方在转让方交房给时全额支付房款。在收款时应向丁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屋交付
转让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丁方,并在协议转让方甲、乙、丙在场的情况下由丁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丁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转让方完成房屋交付。完成房屋交付后,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丁方行使,包括政府对该房屋的补贴等收益,归丁方所有。
第五条 转让方的承诺保证
转让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转让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转让方甲、乙、丙方其中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时,丁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甲、乙、丙方中违约一方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转让后,如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约,由甲、乙、丙三方中违约一方承担丁方重新建盖房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丁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如该房因政府原因不能实现交房,转让方应足额退还全部购房款。
合同生效之日起,政府一切福利及补贴归丁方所有。
如该房发生所有权变动,甲、乙、丙方有义务协助丁方处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四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丙、丁四方同意由本协议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丁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