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专业知识有哪些

1.幼儿园教师日常保育方面的专业知识有哪些领域

1、专业理念与师德:掌握职业理解与认识、对幼儿的态度与行为、幼儿保育和教育的态度与行为、个人修养与行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2、专业知识:掌握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通识性知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3、专业能力:掌握环境的创设与利用、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反思与发展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认同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 关爱幼儿重视幼儿身心健康,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位幼儿; 注重保教结合,培养幼儿良好的意志品质,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注重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发掘幼儿的兴趣和爱好。重视环境和游戏对幼儿发展的独特作用,创设富有教育意义的环境和氛围,将游戏作为幼儿的主要活动;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2.保育员应具备哪些理论知识

(一)初级保育员 国家资格五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者。

2、初中毕业后经一年保育工作培训,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者。

3、高中毕业经短期保育工作培训者。

4、幼师、幼师职业高中毕业者。

(二)中级保育员 国家资格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履行职务四年以上者(含四年)。

2、幼师、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务四年以上者(含四年)。

3、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四年以上者(含四年),经短期保育工作证明成绩突出者。

4、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六年以上者。

(三)高级保育员 国家资格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履行职务五年以上者(含五年)。

2、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十年以上者。

3、幼师及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

4、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

保育员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

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1.2职业守则

(1)爱岗敬业,热爱幼儿。

(2)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3)积极进取,开拓创新。

(4)尊重家长,热情服务。

(5)文明礼貌,团结协作。

2.2基础知识

2.2.1婴幼儿生理、心理教育的基本知识

(1)婴幼儿生理学知识。

(2)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

(3)婴幼儿心理保健知识。

(4)婴幼儿教育学知识。

2.2.2常见病及常见传染病的基础知识

(1)婴幼儿常见病的知识。

(2)婴幼儿常见传染病的知识。

2.2.3婴幼儿常见意外事故的初级处理办法

2.2.4婴幼儿营养常识

2.2.5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

(2)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3)教育法的相关知识。

(4)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知识。

(5)幼儿园饮食卫生条例的相关知识。

3.幼教的专业知识有哪些

1. 幼教的专业知识有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声乐,舞蹈,视唱练耳,钢琴,即兴伴奏,乐理等。

2. 学前教育学是研究学前年龄阶段儿童教育规律的科学,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中国的学前教育学研究在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3~6岁幼儿教育的一般原理和幼儿园教育的任务、原则、学前教育学内容和方法,也包括学前家庭教育的要求和内容。

3. 学前年龄阶段的划分在各国是不同的,有的国家为 2~5、6岁,也有的国家为初生到5、6岁或7岁。

4. 3岁前是儿童身心发展比较重要的阶段,与3~6岁儿童教育有密切联系,因此,有的学者认为把两者统称为学前教育较为恰当。

5. 学前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学前教育是指从出生到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狭义的学前教育是指对3~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6. 学前心理学研究从出生到入学前儿童(即0-6岁)心理发生发展规律的科学。

7. 《学前心理学》内容简介:心理学是自20世纪以来发展最为迅速、应用最为广泛的学科之一,它对现代教育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有关儿童心理发展的研究、著述,为人们更好地抚养、教育儿童提供了重要的和有价值的建议。作为幼儿园教师,着重了解学龄前幼儿心理发展的历程与特征,是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必要前提。

8. 在《学前心理学》编写时,编者试图将有关学龄前儿童心理发展的基础知识尽可能以简明易懂的语言表述出来,希望对幼儿教师有所帮助。

9. 《学前卫生学》全书共分八章。第一章简要介绍人体的基本概况;第二章阐明人体八大系统及感觉器官的组成和主要功能,叙述学前儿童各系统及感觉器官的特点和保育要点;第三章介绍学前儿童生长发育年龄阶段的划分,重点叙述学前儿童生长发育的规律及影响因素,评价学前儿童生长发育的指标及测量方法;第四章阐述了学前儿童生活制度及保健制度;第五章讨论了有关营养学的基础知识及学前儿童营养需求的相关常识,提出学前儿童合理的膳食制度及饮食卫生要求;第六章介绍托幼机构安全教育的内容,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具体介绍了几种常见意外事故的处理方法;第七章重点叙述有关传染病的基础知识,简单介绍学前儿童常见的传染病、其他常见病的有关知识以及常用的护理技术;第八章阐述了学前儿童常见的心理问题及其预防措施。

10. 本书是五年制幼儿师范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用教材,也可作为幼儿教师培训教材,并适合从事幼教专业的人员及学前儿童家长学习、参考。

4.幼儿园的保育工作有哪些

一、晨间清洁卫生:

1、每天在7点半开窗通风,冬季开窗15分钟。

2、检查幼儿的茶杯。准备保温桶的幼儿饮用水。桶可在前一天晚上放入开水,以使第二天有饮用的温开水。水温要符合幼儿安全,以滴在成人手背上不烫为好,如过烫的开水要开盖降温。

3、湿扫湿抹。先用清水将窗沿,桌面,玩具柜擦一遍,然后再用消毒液擦一遍,地面,走廊拖一遍。

4、最后整理。做到不零乱,杂物不乱放。

5、盥洗室的准备,为幼儿备好洗手的肥皂。检查一下幼儿擦手的巾是否齐全。

6、厕所的清洁卫生。先用清水冲洗一遍,然后用消毒液再刷一遍。

二、晨间接待:

1、配合老师做好接待工作。

2、做到穿戴整齐,仪表整洁,大方,热情接待。与家长做简短交谈,了解一下幼儿在家的情况。检查一下幼儿的口袋。

3、对串病的幼儿或情绪不好的幼儿要特别关照。

4、组织幼儿擦椅子,指导幼儿擦 ,但不要过多的干涉和要求。根据情况,不一定每天擦。

三、幼儿户外活动中的保育护理。

1、每日不少于2小时。

2、保育员注意观察每一位幼儿,注意活动器具的安全,幼儿衣服不宜穿得过多。照顾幼儿按顺序玩,不要拥挤和推打。

3、幼儿在户外活动中,保教人员要全神贯注,不得随意离开幼儿,也不要聚在一起聊天。

4、注意户外场地的安全。

5、做操时,保育员要关心幼儿的衣服,情绪。

6、保育负责做好活动后的整理和安全防护工作。

四、大小便的培养

1、为幼儿准备敞开式,清洁卫生,安全符合幼儿特点的盥洗和入厕设备。进食前或入厕前后必须用肥皂洗手。

2、组织幼儿盥洗时要维持好幼儿的秩序。

3、注意观察幼儿大小便情况,如有异常要及时记录或向保健老师汇报。

4、保教人员在处理完幼儿的大小便后要用肥皂洗手。

五、盥洗

1、养成幼儿手脏、进食前、大小便后用肥皂洗手的习惯。洗手时教幼儿怎样卷袖子或往上拉。

2、洗手时手心、手背、手指缝到手腕关节活动处都要洗。先用流水淋湿手心、手背等处,然后抹上肥皂,双手心须搓出肥皂泡后用流水冲洗干净,洗完双手后将小手在水池内甩三下,防止水滴在地上,用自己的毛巾擦干双手,小幼儿要帮助他拉下袖子。

3、对不会洗手的幼儿,由老师帮助洗。

4、对幼儿大便拉在身上或腹泻的幼儿,大便后先换下弄脏的衣裤,然后用便纸擦干净,再用海晏河清给幼儿清洗屁股,洗屁股的盆要专用,每次用后消毒备用。洗屁股时由前往后洗,也可用水壶冲洗。

5、给幼儿洗时,动作要轻柔,语文要和蔼可亲,不要留长指甲或容易操作幼儿皮肤的戒指。对大便在身上的幼儿不能训斥或埋怨,以免增加幼儿的心理负担。

六、早点的安排

1、幼儿的早点工作由保教人员相互配合,各尽其责,老师负责组织幼儿有序地上厕所,洗手,呤员负责点心的准备。

2、保育员做好点心前的桌面消毒。

3、倒牛奶时,保育员必须到每个幼儿位子上去倒。一次不能倒的太多,以杯子的一半为好。并注意第二次添加。

扩展资料:

社会的发展,家政行业迅速在市场上占据了不可忽略的地位,婴幼儿早期教育市场的迅猛发展,家长们对幼儿的教育问题也越来越重视,聘请保育员对孩子进行早期的科学护理和教育,逐渐成为一个热门职业领域。

随着社会对学前教育重视程度以及对保育员专业化素养关注的提高,保育员的专业化发展现状似乎并不乐观,保育员普遍存在素质水平不高,缺乏专业科学知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育员

5.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内容有哪些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扩展资料:

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保育专业知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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