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作为最基本的保障体现了国家对于人民群众的关怀与照顾。社保之中最重要的无疑是养老保险了,因为每一个人都会逐渐老去、面临退休后没有工资收入的局面。工作时缴纳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15年)者在退休后每月能够领取养老金,且我们国家的养老金已经连续17年迎来上涨了。
企业有义务为每一位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体缴费金额根据职工的工资确定,或多或少都会缴纳一些。有的朋友担心如果突然去世之前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就要浪费了。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根据规定,去世职工的家属都能领取一定金额的补助。
不同地区的具体金额有所不同。北京市从2021年9月1日开始实施了新的政策,绝大部分情况下家属能够领取的补助费用有所提升。新政策和老政策到底相差多少钱呢?我给大家分析一下。
老政策为2009年起开始实施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于2009年2月2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内容来看,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如果突然非因公去世的话,家属能够领取一笔叫作丧葬补助费的补贴。
这笔补助款是部分职务级别、也不管生前每月工资与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采取了统一标准,一律为5000元。老政策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一直沿用到了2021年8月31日。
说实话我认为老政策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的,因为物价每一年都在上涨,2009年的5000元与2021年的5000元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实际购买力相差太多了。
即使以每年平均2.5%的物价上涨来计算,2021年5000元的实际购买力相当于2009年的3717元。假设标准依然不变,未来的实际购买力会继续下降,连最基本的丧葬开支可能都不够了。
新政策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有关部门应该也是看到了老政策中的不足,于是颁布了名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新政策。新规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北京市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去世后家属能够领取的补助金有了很大的不同。补助项目由原来的一项变成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两项。
1.丧葬补助金
丧葬费的计算发放标准依然采取了不论去世职工生前职务如何、工资如何,统一发放。这一点是符合实际的,因为不管生前如何,丧葬仪式不应该有高低之分,支出的金额应该一样。
不过,新政策下的丧葬费做到了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为发放标准为去世职工上一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由于每一年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在上涨,故计算出的丧葬补助金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变多,足以抵消物价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
北京市2020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300元,假设某北京职工于2021年11月去世,家属可以领取的丧葬补助金=6300*2=12600元。这个数字已经远远超过了老政策里的5000元标准。
2.抚恤金
家属除了能够领取丧葬补助金外还能领取一定数量的抚恤金,具体金额要根据去世的北京职工生前累计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数确定。
对于累计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家属可以领取3个月的上一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缴费年限在5至10年之间的,可以领取6个月;缴费年限在10至15年之间的,可以领取9个月;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可以在9个月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
换言之,北京职工去世后家属能够领取的抚恤金金额在3个月至24个月的上一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还是以2021年11月去世为例,家属领取的抚恤金范围在18900元至151200元之间。
在新政策下,北京职工去世后家属能够领取的两项补助金额,即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之和最少为31500元、最多为163800元,是老政策下5000元领取标准的7至32.76倍,确实是大幅增加了。
当然也有一条例外。去世的北京职工累计缴费不满5年的,按照上述普通规定计算出的家属能够领取金额共计为31500元。不过,新政策下对于累计缴费不满5年的有特殊规定,即遗属待遇总额不得超过去世职工生前个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总额。
根据这一规定,在极端情况下家属能够领取的总金额是有可能低于老政策里规定的5000元标准的。但我也说了是极端情况,一般来说累计缴费超过15个月的就不太可能会低于5000元了。
对于北京实施的新政我是要点赞的,不仅是因为给予了去世职工家属更多的补助金额,而且结合了缴费年限,显得更加公平,同时又将每年物价上涨因素考虑了进去。新政策想得十分周到,更好地体现了对于老百姓的关怀。